近日,一位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提出,在加快推进建设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视角之下,重新审视大学师生伦理关系,已经是中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紧迫课题,要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高校师生恋。
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高校师生恋,无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首先,大学生年龄上虽已成年,但大多数心理上都还没有完全成熟,面对恋爱容易盲目,特别是在与老师交往时,出于对老师身份的信赖和崇拜,很容易失去冷静,放松应有的戒备和警惕。另外,由于师生之间地位的不对等,恋爱也很难做到完全平等。如果大学教师以论文、学业等相诱、相胁,那就超出了恋爱的范畴,涉嫌其他不道德甚至更严重的问题。近年来,媒体上曝出的高校教师生活不检点或性侵女生的新闻委实不少。不管是从保护学生,还是从维护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角度,对师生恋都应给予更多的关注。
不过,明确禁止师生恋也面临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法律依据的问题。现行法律中,并无禁止师生谈恋爱的条款。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依据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师生之间别说谈恋爱,就是结婚生子,他人也无权干涉。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很明显,禁止的是那些不正当或违法的行为,并不意味着禁止一切师生恋。如果要完全禁止,法律依据何在?是否要因此修改现行法律?
另外,师生恋如何界定,恐怕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恋爱是比较私密的事情,除非当事人公开恋情,否则其他人很难窥破。并且,师生之间的交往,到底是正常交往,还是到了恋爱的程度,谁来判断?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制造冤情?进行调查取证,又会不会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
因此,我个人认为,教授提出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高校师生恋,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学生的利益和教师队伍的形象,但在可操作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难题,起码目前来看还不太现实。现在可以采取的比较现实的措施,一是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守住为人师表的底线;二是加大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丑陋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将不合格的害群之马清理出教师队伍。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