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是患者暴力维权的直接表现。采用暴力手段维权,不仅是对法律正义和医学权威的肆意践踏,而且也直接让已经受损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对于那些肆意妄为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按法律规定予以惩治,实乃题中之义。正是鉴于“医闹”对医患和谐关系的严重戕害,刑法修正案(九)才将“医闹”入刑,以期靠严刑峻法震慑住这类违法犯罪行为,让医患关系回归和谐的轨道。——张智全
一段时间以来,医患关系十分紧张,聚众滋事、暴力伤医等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刑法修正案(九),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矩,提高“医闹”违法成本,推动医疗纠纷的化解步入法治轨道。但由于界定“医闹”难,执法部门有所顾虑等,目前“医闹入刑”定刑少,执行很难,这与人们对法律的美好预期相背。要使“医闹入刑”规定发挥更大作用,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详细司法解释,使司法机关对“医闹”的打击更具有可操作性。
在生活中,类似“医闹”这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在学校、营业场所等还有不少。化解这类矛盾纠纷,不仅要靠耐心细致的调解,也要靠依法依规打击。法律该出手时就出手,才能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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