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让社区职能归位

2016年06月01日 09:24   来源:人民日报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区委书记 邱继兴

  话题背景:自2014年初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就开始着手社区减负增效改革。通过甄别界定社区应当承接和配合的事项,并对各项事务进行删减、归并、修改,形成清单。目前社区事务已由558项缩减为147项,办件时间压缩近3/4,极大激发了社区活力。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但长期以来,社区承担的事务琐碎、具体,诸如指标任务、考核评比、证明盖章等,制约了社区服务和管理。“社区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导致不少社区“重管理、轻服务”,出现行政化倾向,自治功能较弱。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而增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的前提之一是减负增效。社区减负,到底怎么减?

  社区减负,必须还原自治功能,回归本位。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现实中,有的上级行政部门多将自身承担的部分工作职能、任务及责任延伸转嫁到社区,造成社区职能的偏移与错位。要实现真正的居民自治,就必须“去行政化”,在政府依法行政原则的前提下,对政府公权力加以约束,让社区职能在“瘦身”的同时实现“归位”,真正发挥自治功能,从而腾出基层民主管理和服务的空间,提升基层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们在社区职能清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不能”:事务不能随意下放;牌子不能随意挂;业务系统不能随意建;公章不能随意盖;工作不能随意考核。

  社区减负,必须秉承法治思维,依法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区减负改革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尝试,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严格按照法律对社区职能的要求确定具体事务,结合社区实际,确定哪些事项社区必须承接、哪些事项社区应该配合、哪些事项社区可以不参与,才能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同时,可以借鉴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的做法,对清理之后的社区职责列出清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给社区居委会减负吃下“定心丸”,让社区履职履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社区减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尊重民意是保证社区减负科学决策的根本途径。只有做到“制度设计坚持由民作主、整改清单坚持需求导向、意见收集坚持多元参与”,才能确保社区减负“服务民需,实现民意,体现民愿”。社区减负,不是看减了多少事项、少了多少桎梏,而是看能否更好地为百姓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如果百姓感受不到社区减负带来的变化,即使社区事务缩减了不少,那也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负担减下来后,社区居委会应善于做管理的“加法”、服务的“乘法”,多一些嘘寒问暖,真正激活社区服务的“神经末梢”,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王比学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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