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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立法“真空期”

2016年05月27日 10:26   来源:北京日报   程贵涛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办事,合规合矩。可依的什么“法”,眼下还是挺有讲究的一回事。去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目前尚未出台,但“网约车应当取得准生证”的舆论呼声已经不小。面对这样的立法“真空期”,想当然地将网约车拍死,恐怕过于草率。

  所谓“整治是新的,道理是老的”。有数据显示,约车互联网化以后,一年时间,整个交通系统的匹配效率可以上升15%。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例子:在芝加哥一个犯罪率很高的区域,当Uber进入后,那一年犯罪率下降20%。道理何在?一是得益于就业改善,以前很多人没工作,共享交通出现后,就有了工作。二是车辆高效使用后,人员流动增大,自然有更多人转向更努力地维护当地治安。

  实践当中有经验亦有教训,这很正常。问题的关键在于,城市治理者如何权衡利弊,如何与传统出租车根深蒂固的利益格局去“PK”。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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