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要换头,谁批准?

2016年05月23日 07:25   来源:中国网   张田勘

  日前国内很多媒体转载源自印度媒体《印度时报》的消息称,世界首位接受换头手术的患者将由此前的一名俄罗斯人改为中国人,这例手术将由中国医疗团队操刀,预计2017年底在中国实施。

  通过多年的炒作,人们都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念兹在兹要对人实施换头术的意大利医生卡纳维罗,现在人们又知道了卡纳维罗的换头术是在频频变戏法,从过去的俄罗斯的斯皮尔多诺夫换成中国人。现在的换头术拿中国人和中国医生说事的做法比概念股和概念产品还让人摸不着头脑,此前要换头的人还有名有姓,是自幼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缩症的瓦来里?斯皮尔多诺夫,现在连要换头的病人是谁名啥的也不说了。此前说,执行换头术的医生主要是卡纳维罗,现在又说是中国医生。

  根据报道,参与换头术或担纲换头术的中国医生是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任晓平,但后者从2015年底到现在回应媒体时一再辩称,现在时间、地点和对哪种病人进行换头术方面都没有确定,但是不排除两年以后,动物试验有很好结果,或者更加接近做人的手术。另外,任晓平透露,他手上就有3名志愿者(病人)愿意换头,只是没有透露名字。从任晓平的回应来看,也让人感到很是烦人,“现在具体地谈换头,这都是茶余饭后的闲扯”。

  不过,按任晓平的说法,也没有全盘否定换头术。他称,哈佛大学有个教授主任说,这个东西如果国家部门、相关的法制部门批准做,没有道理去阻碍它的发展。按卡纳维罗的说法,换头术是一个医疗团队,计划2016年6月在美国马里兰州的医学年会公开亮相,医生分别来自中、韩、俄等国,目前换头术的技术已具备,只缺伦理审核与资金。

  终于切换到要点了,伦理审核和批准。换头术的伦理审核要遵循什么原则呢?其实有一大堆标准。

  换头术实际上是一种医学试验。国际上人体试验的原则滥觞于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又完善于后来陆续提出的各项法规和文本。1975年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上修订的《赫尔辛基宣言》是对《纽伦堡法典》的完善和补充。198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CIOMS)联合发表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指南》又对《赫尔辛基宣言》进行了详尽解释,指出其知情同意方法的局限性,目的是促进人体试验和研究的伦理原则的正确运用。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又对此指南作了修订后联合发表了《伦理学与人体研究国际指南》和《人体研究国际伦理学指南》,特别肯定了人体试验研究能使一些缺乏有效预防治疗措施的疾病患者受益,而且是唯一受益的途径,因此不应剥夺如艾滋病、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患者或危险人群可能通过参与人体试验受益的机会。

  2002年,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又修改制定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规定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遵守21项准则。

  今天,《赫尔辛基宣言》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医学组织和个人所公认、遵循的人体试验研究的伦理学原则。其中准则1是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学论证和科学性,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学论证基于有希望发现有利于人民健康的新途径。这类研究只有当它尊重和保护受试者,公正地对待受试者,而且在道德上能被进行研究的社区接受时,其合理性才能在伦理上得到论证。此外,科学上不可靠的研究必然也是不符合伦理的,因为它使研究受试者暴露在风险面前而并无可能的利益。研究者和资助者必须确保所建议的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符合普遍接受的科学原则,而且是建立在对有关科学文献充分通晓的基础上。

  说了一大堆,其实基本的伦理原则体现为几个方面:

  人体试验绝对需要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试验应当对社会有利,又是非做不可的;人体试验前要先经动物实验;要避免给受试者带来精神的和肉体的痛苦及创伤;估计受试者有可能死亡或残废的,不准进行试验;试验的危险性不超过人道主义的重要性;试验应精心安排,采取一切措施,杜绝发生伤残;试验必须由受过科学训练的人来进行;试验期间,受试者有权停止实验;试验过程中发现受试者有可能伤残或死亡时,应立即停止实验;试验必须经过较高级别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核和同意等。

  眼下,换头术首先而且必须要证明的是,这种手术对一名病人非做不可,否则病人必死无疑,或者要证明做换头术的利大于弊。其次,不知道中国人的换头术会由哪一级伦理委员会批准,是国家计生委,还是哈尔滨医科大学,或卡纳维罗所在的意大利卫生部,抑或是世界卫生组织?

  当然,资金也是一个重要前提,不过最重要的前提还是,哪个医学伦理委员勇于批准?如果不批准,再怎么造势,再多少遍也只是纸上谈兵,逞口舌之快,徒招反感。(学者)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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