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欠债,某公司法人王东(化名)上了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的失信“黑名单”,这时候他正在南极旅游,于是他买不了返程机票,被“困”在南极了。王东只得抵押了公司三套房产,又支付了30万元执行款,才得以从黑名单上暂时除名,终于可以买机票回国了。(5月18日《北京青年报》)
不管是按照常理,还是根据过去的习惯,一个人刚上失信“黑名单”,针对他的惩戒很难做到一步到位。这位失信者刚好身处南极,偿还欠债只能通过电话指挥,存在诸多不便不说,一时能否揍齐执行款也存在疑问。情况如此特殊,要是放在过去,执行者多半会网开一面,至少会缓几天等他回国再说。把人困在南极,不还款不能回,多少显得有些冷酷。
然而法不容情。正是因为执行不讲情面,才能确保失信“黑名单”能够发挥出它应有的威力。假如事事讲情面,张三在国外不方便,李四可能身患疾病正需要用钱,王五则可能牵涉到三角债而拿不出钱,可能各有各的特殊性,都有网开一面的理由,惩戒失信人员的条款就会被架空。
更重要的是,能够铁面无私地执行也是能力的体现,说明更有效惩戒“老赖”的社会环境已经具备。在过去,即使当事人有钱不还,往往对他没多少办法。以前不乏有执行人员在“老赖”门前蹲守仍一无所获的例子,说明过去并非不想严格执行,只是执行达不到效果而已,主要因为没有建成起征信系统,更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共治,因此总能让“老赖”钻空子,在一处失信,换个地方仍能逍遥自在地过日子。
但现在情况显然发生了改变。自从2012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以来,全国征信系统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经过几年的努力,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信用信息等方面的具体做法都得以规范,相关惩戒措施陆续出台,信息的互通互联也基本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失信行为的基础已经形成,“一次失信处处受限”已成为现实。
随着征信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各类失信行为将会被陆续记入,各种限制措施被社会共同执行,征信系统势必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