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放生其实与杀生无异

2016年05月13日 07:36   来源:红网   于点

  近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让人们开始“行善”以求“善报”,社会上也因此掀起了“放生潮”。人们买来鱼、虾、乌龟、鸟等等各种各样的动物,在看着它们游向水底或飞向天空的那一刻,便觉得自己行了善。然而,“疯狂”的放生行为也带来了许多问题。5月12日,厦门南普陀寺放生池大清理后一个月再现乌龟砸堆叠罗汉晒太阳。日前,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放生池因鱼龟数量太多,加上大批善男信女随意放生,使池中生物难以生存。(5月12日光明网)

  不由得想到4月份的新闻报道,人们将百余只狐狸放生到黄山山区,却忽略了当地的自然条件并不适合狐狸生存,于是只好又出动大量人手将狐狸捕回。而今年2月份的另一条报道中称,由于被放生的鲶鱼不适应北京通惠河温度过低的河水而大量死亡。人们放生的动物多从市场上购得,多为人工饲养。这些动物很多并不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也很难适应新的生存环境,放生很容易变成杀生。此外,放生也极有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现象。本不属于某一地区的生物因为放生而在当地独大,这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更是会造成严重的破坏。

  放生在社会上如此盛行,随之,各种放生产业链也应运而生。“精明”的小贩们在寺庙门口兜售乌龟,在河边兜售金鱼,在公园外兜售小鸟。人们买来这些动物放生后,小贩们又继续将它们抓回来进行二次贩卖。人们在这种随意放生过程中,仅仅是为了彰显自己道德的高尚,显示自身的优越感罢了,而从不会去考虑这些动物以后的生存。商业化的具有产业链性质的放生,是带着功利化色彩的放生,是以求现世及来世的福报为目的的放生。人们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施舍给动物们所谓的自由,却完全不关心它们未来的生存状态,同时又寻求自身的善报。这种做法无疑是悲哀而又可笑的。

  我们不应否认放生者内心对生命的尊重、对善行的追求,但在放生前,人们确实应该为这些生命的未来、为大的自然环境做出切实考虑。不合理的放生其实与杀生无异。其实,我们也许并不需要刻意追求放生,正如苏东坡诗句里写的那样“钩帘归乳燕,穴牖出痴蝇。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随缘行善,便是最大的放生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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