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是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社会闲置资源合理充分利用,也是信息革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新经济形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分享经济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分享经济发展。分享经济不仅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理念和新引擎,更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谋求国际社会未来竞争制高点,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大战略举措。分享经济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一,分享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其一,分享经济是全球经济的新亮点。在全球经济低迷之时,分享经济一枝独秀。全球分享经济的领军企业美国的UBER和Airbnb,中国的电子商务,最近几年均呈现了爆发式增长,并带动快递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引发了分享经济模式在房屋租赁、交通出行、家政、酒店、餐饮等多个领域的创业潮。其二,分享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分享经济依托互联网技术,能有效减少供给和需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去产能、去库存和降成本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我国将是下一阶段体量最大、最受关注的市场,分享经济给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动力,也必将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国家信息中心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分享经济规模约为1.95万亿元,参与分享经济活动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预计未来五年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市场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其三,分享经济是“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进行的革命。在“供给侧”,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实现社会大量闲置的资金、土地、技术和时间有效供给,解决当前我国资源紧张和大量闲置浪费并存的现象。在“需求侧”,分享经济则能有效匹配消费者的需求,以最低的成本满足需求。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搜寻成本”,能及时了解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评价,提高了整个社会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第二,分享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发展分享经济是重要举措。其一,创新发展是分享经济的根本动力。比如,当前分享经济的领头羊优步、空中民宿和滴滴快的等公司,无一例外是互联网高科技公司。这些公司均搭建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能精确地动态匹配闲置资源的供需双方,实现闲置资源使用权交易。另一方面,资源提供者可以用私家车或家中闲置房间获取收益。上述模式,为住宿、出行等传统行业存在已久的供求难题提出解决方案,打破了传统规则。本质上则是源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其二,绿色发展是分享经济的重要特征。分享经济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能有效减少投入和节约成本,实现消费模式从“扔掉型”转变为“再利用型”,通过社会存量资产调整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合理分配和资源及商品最大程度的利用。从全社会看,分享经济增加了有效供给,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将有效推动绿色发展。其三,协调发展是分享经济的内在要求。分享经济强调人人参与,互联网平台打破了地域、城乡、国别、性别等限制,对参与人平等开放。不管你身处富裕的沿海地区,还是在沿边落后地区,只要有条件接入互联网,分享平台对所有符合规则的人都是平等的。互联网的公平接入特性使得分享经济能有效地缩小城乡差距,就业和提供商品及服务的门槛降低了,边远和落后地区也能有同样的机会参与,减少了机会不平等。其四,开放发展是分享经济的基本理念。唯有开放,分享经济才更加具有生命力。互联网、智能终端和物联网的发展使得任何人和物都具备了互联的条件。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相比,开放度大大提升,通过开放不断降低成本,持续创新,促进快速增长。此外,共享发展是分享经济的落脚点。分享经济使所有参与人共享财富,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目标。
第三,分享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一方面,互联网普及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互联网+”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互联网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在社会生活和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土壤。围绕“互联网+”,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着力推动互联网与相关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在“互联网+”新环境下,从互联网、物联网到人联网必将有力促进分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发展分享经济需要新举措。
一是更新理念、创新监管。分享经济是大众参与的商业模式,政府的监管对象庞大并有一定的虚拟性,监管内容快速增长,需要及时调整监管和治理模式。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地适应新常态,解放思想,转变监管理念,塑造互联网监管思维,发挥大众评价、企业治理、行业自律等多方作用,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比如,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置,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公司,构建用户信用评级系统,将分享经济中的诚信者和欺诈者纳入目录,并对信用极差的个人或企业进行披露。
二是拥抱创新、趋利避害。分享经济是大势所趋。政府首先要鼓励创新,不仅要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更需要创新治理方式来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要求。作为市场监管者,要科学认识新生事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创新;同时也要坚守监管的底线,将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是完善法规、保障发展。在分享经济模式下,现有法律和规范存在模糊边界,相关的保险、税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也不尽符合分享经济发展要求。应及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网络平台和专业从事分享经济的中介公司加强监管。加强商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查,调整分享经济模式下的财税政策,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可考虑有针对性地对民办分享设施建设进行财政补贴。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 执笔:张影强)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