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不能是“拍脑”决定

2016年05月09日 10:19   来源:华声在线   刘颂寒

  5月1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此前,张家口张北县物价局于4月29日召开了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2016/5/8 澎湃新闻)

  公路也需要收费,并且严格按照50元/人次的标准来收取。这样的规定,一下就引起了坊间的热议。河北“草原天路”全域收费放在全国范围来看,也可以用“罕见”来形容。但是,这种公路收费究竟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呢?

  公路收费,关键在于这笔费用究竟用在哪里,还有,这样的收费到底有什么理论依据,以及收费是否真正意义上的听取了民众的意见。况且,这样的收费,真的是本着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吗?

  道路修葺与保养,本来就应该是一个政府部门的应有之义,这是政府部门的本职工作,如果单纯将其中的投入全部过度到老百姓身上,显然是政府在推卸自己身上的职责。况且,公路收费在全国范围来说,都可以用“仅此一家”来形容,这很容易开一个错误的示范效果。难道因为政府投入了资金修路,这个路段的人就应该要给“过路费”吗?以此类推,那全国哪个路段不需要老百姓掏钱?全国范围内,基本每一条路段都有政府资金的投入。要是这样,中国人岂不是连“路”都要走不起了吗?

  而这样的规定,并没有明确指出收费的时间是多久,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难道修了一条路,就可以终身收费?政府部门修路,应该是一种本职工作,但公路都要收费,给人一种修路是为了投资。不管怎么去看,都觉得公路收费格外的别扭。

  公路收费是经过价格听证会的,也就代表收费是老百姓自愿的?吊诡的事情是,让自己走得路都要收费,并且能够达到共识,这不符合一般正常逻辑。难道,当地的老百姓都是格外的有钱,又或者是格外的精神高尚?价格听证会,应该有最广大的民意基础。但是,面对收费的公路,听到更多的是老百姓的反对之声,而少有赞成的声音。这就反应出了,公路收费是不得民心的。

  修建和维护公路,本应该是政府的本职工作,从而带动地方经济来促进政府的收入。但是,将修建公路的成本简单粗暴的过度给老百姓,显然不利于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对于公路收费,还是应该算好这笔得失账,不能只是一个“拍脑”决定。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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