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追责与创新来杜绝“近亲繁殖”

2016年05月06日 13:32   来源:光明网   龙敏飞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到,“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近亲繁殖”现象引发公众关注。(5月5日《法制日报》)

  当下的“近亲繁殖”,已然是一种普遍现象。除了此次中国工商银行之外,去年中央巡视组就查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气象局、中国人寿、农发行、中国邮政、中石油、中海油等多家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近亲繁殖”的现象,由此可见“近亲繁殖”有多严重。萝卜招聘、绕道进人、内部照顾、交叉安排等方式,是“近亲繁殖”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显然,这些“近亲繁殖”的存在,就是权力自肥的写照。

  为何国企中“近亲繁殖”的现象这么严重呢?这里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原因。从历史上来说,“近亲繁殖”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如今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在许多地方却没有真正摒弃过。从现实中来说,公务员系统或事业单位内部,即便要招人,也要通过统一的考试,这增加了“近亲繁殖”的难度,但在国企内,领导在录人用人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加上社会监督力有不逮,为“夫妻店”“父子兵”“兄弟连”的生长提供了土壤。

  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近亲繁殖”的存在,有着多重负面影响。一则,这可能会让一些国企失去大量引进优秀人才、吸引“新鲜血液”的机会,会降低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制约企业的长远发展;二则,国企内的“近亲繁殖”,容易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会加大企业运营的协调成本,甚至会极大地阻碍企业的改革;三则,因为国企领导你也想“近亲繁殖”我也想“近亲繁殖”,便很可能造成人浮于事、人事臃肿的局面,影响企业的发展效率。

  既然如此,那对“近亲繁殖”进行打击乃至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便应提上议程。中央在这方面也是积极作为,先后出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其中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在录用、聘用、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公务活动中,涉及本人和亲属时,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遗憾的是,规定并未得到有效的落实与执行。

  因而,要杜绝“近亲繁殖”,就必须用追责与创新来作为:在追责上,自然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对国企招聘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度,并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对其亲属进行处理,涉事干部也要严肃问责,以形成必要的震慑力;在创新上,则要推进国企市场化的程度,加快资本融合,推进现代企业化治理。唯此,企业才能任人唯才,减少乃至杜绝“近亲繁殖”,最终为企业发展更好地提质增效。(龙敏飞)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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