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体制改革正当其时

2016年05月06日 07:37   来源:西安晚报   王 聃

  5月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将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4版)

  联想起那些“市民跨区域用盐被罚”的新闻,我们应当会对今天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感叹不已。应该说,对盐业体制进行改革,的确正当其时。并且从《改革方案》可以看到,方案仍然保持了盐业专营,这种“渐进式改革”无疑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现实的阻力,正因如此,当下的改革方案更多是对盐业市场的逐步放开。那么,放开的效应如何最大程度地来体现?如专家所指出,有几个问题不能不郑重以对。譬如,允许盐业跨区域流通会否导致食盐品质下降,会否导致工业用盐混入食盐市场?再譬如,放开定价,会否造成日常用盐价格的飚升。

  既然是打破曾经的封闭状态,既然是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那么盐业改革就应当以消费者的认同和利益为归依。换言之,要让《改革方案》的价值被最大程度地兑现,仍需系列的配套制度。对盐业机构内部而言,此前的垄断利益和因此生成的垄断心理,并不会轻易地消失。所以具体说来,一方面,要出台更多细则,让盐业跨区域流通等规定能被执行,不至于遭遇有形与无形的抵制;另一方面,则需出台国家层面上的监督和保证机制,防止价格放开后带来的盐价上涨。

  回望盐业改革历程,一路风雨一路向前。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就提出制定盐业改革方案,进行调研,到2007年形成草案。2009年底,国家组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再次提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但很长时间未有相关措施。直至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0号令,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盐业改革才有清晰信息传出。再到此次国务院下发具体方案。改革正在发生,试看盐业改革如何前行,试看市场经济中最后的垄断堡垒,如何一去不复返。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