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天价” 事后严惩不如事先严管

2016年05月03日 07:4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无论是青岛天价虾、哈尔滨天价鱼,还是桂林天价大鲵,正是一些部门监管不严导致了价格欺诈,初期处置不力令事件迅速发酵成为热点,最终政府被动应对,纵然查处再严厉、表态再坚决,也难以摆脱事后诸葛之嫌,辛苦培育的旅游品牌形象必然受损

  闹得沸沸扬扬的桂林“天价鱼”事件,近日终于有了定论。调查组认定此事为价格欺诈,涉事餐馆被吊销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被处以50万元罚款。舆论热点平息,然而对“天价”频现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思考还应继续。

  无论是青岛天价虾、哈尔滨天价鱼,还是桂林天价大鲵,这些舆论热点事件经历了共同的发展阶段:旅游被宰报警,初期处理不力,媒体曝光成热点,部门被动接招调查,涉事餐饮企业遭重罚或吊销执照,最后政府高调表态严查。不难看出,正是一些部门监管不严导致了价格欺诈,初期处置不力令事件迅速发酵成为热点,最终政府被动应对,纵然查处再严厉、表态再坚决,也难以摆脱事后诸葛之嫌,辛苦培育的旅游品牌形象必然受损。

  这首先警醒我们,我国旅游市场尚不完备,如果不实施严格而合理的市场监管,在诚信机制尚不健全的当下,商家逐利的冲动就可能演变为形形色色的“宰客”现象。而连续发生天价事件则显示出价格欺诈并非某地区独有,任何景区都须防范。其次,舆论是把双刃剑,当今旅游已进入大众时代,良好的口碑可以招徕游客,但价格欺诈等问题如不能第一时间得到公正处理,一旦发酵为网络热点,涉事城市及景区就会深陷舆论漩涡,受到一边倒的指责。政府事后的调查处理难以在短时间内修复对旅游形象带来的损害,后果就是游客用脚投票。因此,对于形形色色的天价“宰客”事件,监管部门与其事后严惩,不如事先严管。

  当前,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许多城市提出将旅游打造为金字招牌,使出浑身解数吸引游客。认真反思“天价”频现现象,有助于正视问题短板、改进政府监管、提升旅游形象、培育健康市场。最根本的是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把工作做在前面,加强日常动态化监管,抓住节假日重点时段,对投诉密集的店家、行业进行重点整治;建立旅游纠纷快速结案制度,调动旅游、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公正处理纠纷;注重舆情引领和管控,多方收集民意,针对端倪初现的宰客舆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信息公开,有效回应民众关切。(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胜强)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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