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之路漫漫又长远,最重要的是医改始终在路上。近日,一份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文件正式发布,在这份“重点工作任务表”中,对看病、买药、求医、报销多个环节都有革新,其中尤为引起媒体关注的,是关于“处方外流”的新说法,据此,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4月27日《京华时报》)
但凡有过求医经历,都应该知道,处方是连接着医和药的关键元素——医生开具处方意味着诊疗过程的结束,而患者也只有凭处方才能拿药。从医疗消费层面讲,患者花钱看病,本身就意味着对处方的拥有权,但是,限制处方外流,几乎成为各大医院的通行做法。
置于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医院对处方外流的限制,其实并不难理解,毕竟来说,处方是利益格局的关键所在,限制了处方外流,就意味着医生包括医院在内对利益占有的绝对话语权。
事实上,在放开处方外流限制,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07年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就有明确规定:医院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但是,在医改踟蹰不前、尤其是医患话语权不对等的背景下,“处方外流”只能沦为美好的想象。
在医改高歌猛进的今天,尤其是在医药招标降价、国家严控药占比以及辅助用药严格监控的背景下,要破除“以药养医”的积弊,处方外流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从根本上说,允许处方外流,并不仅仅作为一种权利赋予,向患者提供更多的购药渠道选择,而是由此倒逼医院的自我改革,并以此激活医疗行业的市场活力,当然,最终的逻辑点,正如此次工作任务所描述的“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让患者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从此前处方药网购的放开,到此次对“处方外流”的重申,如此“真刀实枪”是否真的能啃下“硬骨头”呢?那些关于“处方外流”的玫瑰色想象能否照进现实呢?
从此前“处方外流”沦为空文来看,在利益格局关键之处动刀动枪,可谓阻碍重重。姑且不说那些 “用代码代替药名、隐藏药名和单价、将药名写得龙飞凤舞”的破坏性对抗,在信息不对等、技术门槛难以逾越的前提下,如何防止诸如以处方电子化为名的技术型设障?如何防止医院以独有专供之名,与药商进行利益垄断联盟,以对抗处方外流呢?再者说,即便做到了处方外流,又如何防止医院方面另寻新招,比如提高检查费用,以弥补在此的利益流失呢?
当然,这并非要刻意制造医院方面与患者的对抗,在现实利益格局面前,如果不能真正理顺医患关系、不能从体制上解决医院的利益诉求,处方外流依然可能沦为空谈,或是无关痛痒的小修小补。曾经的期望越大,失望便会越多,医改大局也会因此陷入更大的被动。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