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还需落实细节

2016年04月28日 07:37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张玉胜

  4月26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正式发布。《任务》明确提出,今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同时,为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今年将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4月27日《长沙晚报》)  

  处方外流让患者拥有了选择在医院药房还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自主权,这显然是践行医药分家、遏制药价虚高、缓解群众看病贵的惠民之举和大势所趋。但此项制度性改革却是以医院和医生放弃处方独占权为前提。这对于长期习惯于以药养医的医疗机构而言,显然会有损其既得利益。对限制处方外流发出禁令,彰显了国家力推医药分离、深化医疗改革的决心与诚意。

  面对利益博弈的体制变革,人们对医疗机构会否心甘情愿地顺应大势让利让权,难免心存疑虑。而根据过往的社会现实,谨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旁门左道,或许并非杞人忧天的多此一虑。比如,医生会不会开出只有门诊药房才能看得懂的“天书处方”?会不会开出部分只有本院药房才购进的药品?甚至,医院会不会与部分药店联手,达成某种暗箱操作交易,形成新的利益链条?

  作为公益性服务的医疗事业,唤起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道德良知和责任担当,是推动所有医疗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让禁止限制处方外流真正达成惠民便民、减缓看病贵的制度善意,不能只是简单的一禁了之,而是需要与“禁令”配套的监管措施跟进。比如,为医生医务劳动规定出合理的薪酬价码,加强对医生开具“大处方”的监管,不能忽视对院外药店实施药品价格监测等。

  尤其要防止医疗机构滥用自己的医疗优势,变相实施“过度”医疗。君不见,日前有媒体曝光的广州某三甲中医院一则少开药多检查告示,曾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其原因在于该医院规定医生给患者开的检查费和药费比例要达到1∶1,不达标者将扣除医生奖金。这显然是挑战“降低药占比”新规的“下有对策”。

  面对由禁止限制处方外流带来的医药分家新格局,医疗机构以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应对思路减少损失和增加利润本无可厚非,但盈利渠道当致力于对注重诊疗质量、提升医院信誉和优化内部挖潜的供给侧考量,要多为患者减负着想,少打无谓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歪主意。只有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与禁止限制处方外流的改革相向而行,看病贵的民怨才有望真正缓解。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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