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校长带女老师洗澡"视频违法

2016年04月26日 10:17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25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濮阳市公安局孟轲分局获悉,就“中学校长带女教师洗澡被拍”一事,其公安局接到被拍者报警后,立即受案开展调查,现在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同时,其公安局还表示,上传(裸体)视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侮辱他人。(4月25日《法制晚报》)

  上传“校长带女老师洗澡”视频触犯法律,再上一堂法制课。必须重申一个常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论是官员,还是普通百姓,出轨并不违法,只是违背道德,即使出轨者是官员,也只违反纪律规定,并不触犯法令,不受法律制裁。退一步说,即使先有强奸,后勾搭成奸,要受法律制裁,任何人及任何机关都无权擅自上传视频,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这是法律的边界。

  然而,尽管天天重复这样的常识,还有人重蹈覆辙,干类似的傻事。虽然事情很快得到了处理,实现了快速“维权”的愿望,达到了惩罚当事人的目的。但是,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一方面暴露自身法治意识淡薄,既践踏法治,又以违法行为践踏他人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妻子出轨,丈夫是否有责任呢?再说,把妻子出轨的事捅出去,让地球人都知道,丈夫脸上很有光吗?没有人质疑丈夫吗?

  所以,对于这样的事,如果要想“报复”公职人员,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由相关部门来依法依规惩处,而不是动辄上传到网络,游走在法律边缘,给自己带来麻烦。相信,这不是“维权”的初衷。退一步说,相关部门不调查,只要保留好证据,不怕相关部门不调查。退一万步来说,如果非得要上传视频,起码也要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确保公开检举行为不违法。

  回到“妻子不忠”的问题上来,必须明白一条,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夫妻之间的关系既靠法律维护,也靠道德维护,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私有财产,也不是另一方的工具,任何一方都不受家庭暴力虐待。假如一方出轨,也只是违背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并不违法,人身安全都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不能饶恕,大不了离婚,也不能以身试法,对另一方进行人身伤害,否则,法律不会轻饶。

  遗憾的是,很多人的思想上还残留着封建毒瘤,把夫妻关系理解为“隶属”关系,结婚了,一方归另一方所有,如果干出不忠的事,就要给个深刻的教训,或者要“讨回本钱”,就要给其一个“下马威”,结果,失去了理智。比如,曝光裸照、裸体视频;将另一方面打伤,甚至打死;更有甚者伤及无辜,将孩子扔下楼摔死。这些人不但法制观念太淡薄了,而且,婚姻观念太狭隘了,把“夫妻忠诚”当成了婚姻的全部,心胸太狭窄了,也太自私了,实质上是“面子”观念作怪。

  对于类似的事件,不但要惩罚违法者,还要广泛宣传新型婚姻关系,转变旧有的婚姻观念,做到相互尊重权利,进而传播法制常识,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以理性战胜冲动,以理智战胜魔鬼,从而守住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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