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至16日凌晨,广东消防官微一连更新五条微博,言辞极为严厉的回应了一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及其拍摄者。消防部门公开的信息显示,该事件4月14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4月16日《法制晚报》)
这段题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在网络上带来了数十万的点击量。该段视频显示:一户居民楼上突发大火,楼内男子被大火逼到一个外窗的防盗窗上,哭喊着大声呼救。随后有网友跟帖称,“屋主被熊熊燃烧的烈火逼到防盗窗上,绝望的哭嚎声让人触动。但是,视频拍摄者却稳稳当当地拍摄了42秒……”
对于消防部门的谴责,大多数的网友是支持的。但是也有部分网友似乎是“理智”的。这部分网友的理由有这样几点:其一,拍摄视频的网友,只是记录了事件的整个过程,火灾又不是他导致的。其二,拍摄视频的网友,并不是专业的救援人员,如果他去营救未必就能起到好的效果。其三,假如说,人家在拍摄视频的时候,已经尽到了报警的义务,那么他拍摄视频也不违法。
的确,这些为拍摄“残忍火灾视频”者说“公道话”的理由,也都是能站得住脚的。可是,我们必须看到这其中的寒冷,以及道德底线的被突破。
如果说,我们的社会确实需要一些市民记录突发事件的话,那么这样的视频也只能是更便于事件真相的调查,只有市民也愿意为了事件调查真相而拍摄的时候,才能有利于最终的调查。不过,这个时候,这样的视频更应该是提供给警方,而不是为了点击率发布在自媒体上。
通过视频可以看出,拍摄者是很淡定的,视频的镜头稳稳当当,这是何等的冷静?这种冷静恰恰暴露了一颗寒冷的心。试问,假如说被困在大火中的人是拍摄者自己的家人,看着家人活活的被大火烧死,他还能如此稳稳举起手机记录火灾过程吗?没有寒冷的漠视,也就不可能有了这样的视频。
将这样的视频发布在网络之上,为的是什么?其实道理是多么的简单,无非是想换取自媒体的点击率。如果仅仅是普通的视频也就罢了,让我们纠结的是,这组视频记录了一个人被活活烧死的过程。这样的视频在传播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往死者家人的伤口上撒盐。死者的家人看了这样的视频会是何等的悲伤?而且,未成年的孩子看了如此视频是否也会留下心灵黑影?有些视频其实是不适合在网上公开传播的。
从救人现场的围观,到自杀直播的淡定,再到火烤火牛的冷漠,我们的某些人患上的其实是冷漠综合症。我们不期待视频拍摄者去救人,因为他未必有救人的能力,但是最起码不能冷漠到举着摄像设备坦然记录残忍的火灾事故过程。
对“残忍火灾视频”不能止于道德谴责,我们能否出台“寒冷漠视罪”了?最起码应该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办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