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吹牛有何不可?

2016年04月22日 14:39   来源:中国江苏网   周晨希

  4月14日,华商报曾报道,网传黄陵县安监局职工聊天信息,抬头称呼为梁海宁,延安黄陵安监局的网友,在与女网友聊天过程中声称,“我这几年几个月去单位一次,偶尔喝喝茶逛一下就可以了,其他时间自由支配。”“每月7000多的工资一毛不会少。”此事华商报报道后,黄陵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此事。(华商报4月21日)

  吹牛大多数人都不会陌生,也应该是不少人都经历过的事情,甚至也有不在少数的人做过这样的错事。然而,在言论自由的今天,只要我们的“牛”吹得有水平,既不伤害他人的权益,也不违背法律的意志,更不会引起社会的不良影响,这样的“牛”吹一吹也是无伤大雅的,是个人的“兴趣爱好”,没有人能够随意的剥夺权利。

  然而,公职人员吹牛,本身是不会影响到他人的权利,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公职人员的言论细则,却最终摊上事儿了,究其原因不是因为公职人员不能“吹牛”,而是这样的言论明显的造成了社会不满意的情绪,自然是不应该随意散播的。

  公职人员作为公众人物,言行举止都会受到密切的关注,聚光灯的不断闪烁,足以提醒公职人员应该谨言慎行,却终究忘记了“祸从口出”,这样的随意随性,在被严厉的惩治之后,是不是能够给广大爱吹牛的官民一个警示呢?

  公职人员或许很委屈,难道“为人民服务的”行业,就应该要丢掉自己的自由的权益,难道自己八小时之外的生活都应该被限制,这样的不公平是不是有些残忍和霸道。诚然,公职人员的生活自由权利都应该是被保障的,却也有被保障的前提条件,毕竟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党委政府的形象,是人民的榜样,如若“上梁不正”,那样“下梁歪”的结果,谁能够承担得起这样的责任呢?

  权力是至高无上的,特殊是所向披靡的,拥有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日常的生活中享受着权力的好处,享受着阿谀奉承,享受着尊重和敬仰,是不是也要遵循“得失得失,有得必有失”的古训呢?私生活的限制不是无限制的,只是想要规范干部的行为,更好的为人民树立榜样而已,谨言慎行是大势所趋,是社会的主流,只是从干部入手规范和整治,却并不是完全的针对,不是吗?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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