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该享有超国民待遇

2016年02月22日 13:30   来源:东方网   张魁兴

  近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编写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一书出版。报告从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医疗保险等方面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并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前景。报告中提到了养老待遇群体间、地区间差距大的问题,指出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从2009年到2014年一直是55元。20日,在第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说:“养老金发挥作用非常有限,现在55块钱够什么?”(2月21日《新京报》)

  养老金发挥的作用确实非常有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平均不足200元/月,多数地区不足150元/月,农村居民仅70元/月(2015年从55元调到70元)。我国人民再艰苦朴素,再勤俭节约,200元/月的生活标准,也就解决个温饱,换言之,国人即使退休了平均也过不上小康社会。当然,不是所有的国人都如此,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达到了2200元/月,这是我国高调宣扬连续11年增长的结果。然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虽然没有高调宣扬涨工资,但养老金提高得很快,公职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两倍以上。现在,养老并轨改革了,公职人员的收入却并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公职人员与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还在继续扩大。

  公职人员养老金一般比企业退休职工高两倍以上,公职人员岂不成了特殊人群吗?应该说,我国比公职人员收入高的人大有人在,比如企业老板,比如一些效益好企业的员工,但他们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纳税人,收入高并没有引起社会的质疑和不良反响。而公职人员总体上说是服务人员,凭什么比创造社会财富的一般企业员工收入要高很多呢?纳税人是无法想明白的。在我看来,公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多,但却具有名副其实的超国民待遇:干的是普通工作,拿的是超国民待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公职人员就因为有编制,即使没有其他编外人员贡献大,也理所应当地拿着高工资,这合理吗?

  如果是按劳分配或按贡献大小分配,老百姓不会有怨言,而现在是按身份分配,按权力大小分配,这样的分配制度能不让社会诟病吗?我国在改革开放中,曾经对外企及海外人员实行超国民待遇,引起我国国民的极度愤慨,有了超国民待遇,还能是公平竞争吗?国外几乎没有超国民待遇,我国公民在国外也是无法获得超国民待遇的。近日,央广网援引商务部长高虎城的表述说,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到新常态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再给外商超国民待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外商都不再享有超国民待遇,我国公职人员凭什么还在继续享受超国民待遇呢?

  超国民待遇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代名词,在我国公民中对公职人员实行超国民待遇,这不是人为地拔高公职人员的地位吗?这不是人为地歧视其他就业人员吗?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和其他职业没有特殊之处,客观地说和商业等服务行业没有本质的区别,公职人员怎么能高人一等呢?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益低下,公职人员还具有超国民待遇,公务员考试成为一等一的国考,这都是不正常的社会问题,更影响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积累。一个社会不该有职业的高低贵贱,更不该允许制度设计人为拔高某一群体,谁的贡献大谁的收入就高,这才是合理的,公职人员没有任何理由享有超国民待遇。公职人员不该是贵族阶层,公职人员应该去去特殊化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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