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广东东莞市常平医院儿科黄医生在微信朋友圈发了篇长文《怀孕儿科医生被打,反被当打架嫌疑人监禁》,一天内点击量过百万次。文中称,她因拒绝患儿家属插队被用木凳砸(没砸着),但院长刘根称:“扔什么凳子啊,就是拿着凳子你吓我,我吓你……”目前,广东省卫计委、东莞市卫计局、东莞市公安局已成立调查组。东莞市卫计局新闻发言人宋洪南表示:“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害医生的合法权益。”(4月21日《广州日报》)
平心而论,本小事一桩,没造成什么后果,居然整出这么大动静,实在让人啼笑皆非。怪只怪,常平派出所的处警,也太没谱,以致弄得一地鸡毛。
既然涉事双方中有一方不肯接受治安调解,调解也得遵循自愿原则,那调解不成,时间一到,直接送客也就是了。这倒不是什么不作为。
涉事双方,黄医生是怀有一个多月身孕的孕妇,但另一方带着约5个月大的婴儿来求诊,也是哺乳期妇女。按《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10条及第18条规定,第一,继续盘问不能超过4个小时;第二,禁止送入候问室;第三,对被盘问人禁止使用警械。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那调解不成,不送客还能怎么办?
强扭的瓜不甜,强按牛头喝水不灵,可常平派出所倒好,人家不签治安调解书,就让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所里呆了10个多小时,还和其他案件嫌疑人关到一起,甚至要给黄医生上手铐,倒给自己带来强迫调解、超时盘问等多重违规,这究竟是恪尽职守呢,还是疏于业务呢,还是权力任性,无事生非呢?
院方也因此事给推上舆论风口浪尖,被网民指责不管医生,实是“躺枪”,真冤!事情发生在医院,涉事双方相互报警,黄医生到派出所也是因职务行为,医院又岂有不管之理?只能说,应对滞缓了,本认为小事一桩,没发生什么后果,按日常经验推断,调解一下就能了局,结果事态发展超出预判,没能及时反应过来。
当然,黄医生如果实在觉得委屈,定要追究哺乳期妇女责任,也非别无救济渠道。合适的路径,无非是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看会不会被受理。此外,要果如所说:“她见没砸着又拿起电脑屏幕和键盘继续砸,在砸的过程我的手受伤了”,那也可以就皮外小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哺乳期妇女心疼孩子直闯诊室可以理解,但也该遵守医院规定和医嘱,不应戾气过重;黄医生依规行事更没什么不对,但也没必要以其自陈的“忍无可忍,站起来”态度,去训斥、激怒已遇冷的对方,更又何必要得理不饶人?一个怀有一个多月身孕,一个带着约5个月大婴儿,同是应被照顾的对象,何苦相互为难?退一步海阔天空,多点谅解各自相让又何妨?
千不该万不该,常平派出所无视规定,权力任性,强按牛头喝水,强迫签订治安调解书,以致把件小事整出了大动静。置诸医患纠纷频发的大背景下审视,这也预警着相关方面,在处置类似敏感事件时,务必做到依法合规,文明理性,以免激化矛盾,使事态作不必要的扩大。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