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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为何救不了11岁女孩

2016年04月21日 17:49   来源:东方网   刘建国

  汉中11岁女孩雯雯(化名),清明节当天被打两小时后去世。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嫌疑人韩某已被批捕。(4月20日《华商报》)

  雯雯被打致死的悲剧,令人感到无比的痛心,其父亲韩某的行为,更令人感到发指。根据报道,雯雯的父亲韩某已被批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然而,悲剧面前却值得进一步反思,韩某对雯雯的虐打行为早已成为常态,为何却一直缺乏有效的庇护手段和方式,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呢?

  众所周知,《反家暴法》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家暴的情形、预防家暴的方式、事后救济的手段等等。既然如此,韩某虐打雯雯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禁止和约束,甚至给予必要的惩罚。比如说,虐打行为发生之初,公安机关可以及时介入,而雯雯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周围邻居对雯雯被虐打非常了解,老师早就发现雯雯被虐待的现实,校长甚至还曾约谈了雯雯的父亲。根据法律规定,邻居、老师和校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规定显然在此沦为了摆设。

  不难看出,假如《反家暴法》能够得到贯彻和执行,雯雯被打死的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遗憾的是,法律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在应该给予救济的重要关头,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法律规定存在瑕疵和短板所致,而是由于在很多人的思维意识中,缺乏对家暴行为的法律视角解读。囿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还习惯于将家暴行为当作“家务事”,不插手、不干预的心态依然是很多人的选择。法律已然完善,但一些人的个体思维却依然停滞不前,片面依赖于道德视角审视家暴行为,缺乏对法律的理解和遵循。

  《反家暴法》的落地,不过是保障家庭成员人身权益的第一步,但是立法规定如何被公众认可和接受,却依然面临思想层面的隐忧。假如,当雯雯被虐打殴打的第一次,邻居、教师、校长就能够及时站出来,法律救济功能就可能得到最大化发挥。那么,面对这种现实,确有必要强化《反家暴法》的真正落地,让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等等,及时履行法律确定的报告义务。同时,对于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人和单位,则应该给予问责处罚,倒逼公民个体不再将家暴行为当作“家务事”。

  个案面前,悲剧发生的原因值得深思,以便于采取针对性思路,实现亡羊补牢的目的,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出现。如何让法律落地有声,如何提高公民个体参与反家暴的意识,如何形成反家暴的外部环境,无疑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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