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首次将文明行为规范列入地方性法规。《条例》列举了11类不文明行为,今后在杭州街头随地吐痰、便溺、开车打电话等行为,都属违法,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面对不文明行为及陋习,媒体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但不文明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这说明治理不文明行为仅凭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单凭道德教育即便是媒体的强烈谴责,效果依然不理想。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法规将一些不文明行为上升到违法高度不仅有必要,也是不可或缺的治理手段。毕竟,面对较高的违法成本,谁都会自我约束。
杭州将文明行为规范列入地方性法规只是第一步,要把处罚不文明好事做好,根本上取决于罚则执行到位与否。只有执行到位,相关法律制度才能落地,执行不到位,则使相关规定沦为空文。(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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