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公厕新规 尿歪罚款(图)

2016年03月25日 13:04   来源:西安晚报   郭文斌

图/王铎

  3月21日,佛山市法制局发布《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送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公共厕所使用人禁止在便器外便溺。如有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对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引发网友热议。(3月24日《羊城晚报》)

  这不是第一次见到“尿歪罚款”。早在2013年9月,深圳“尿歪罚款”条例的施行就引发网友热议。在公众看来,“尿歪罚款”说到底就是一纸空文,连执法主体都无法确定。深圳行不通,佛山就行得通?佛山为何不吸取深圳的教训,要一条黑路走到底?

  “尿歪罚款”不具任何操作性。在执法程序上,存在谁来执法、如何执法、怎样取证等一系列问题。便溺本是极为隐私的事情,市民的隐私权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总不能为了罚款在公共厕所装个摄像头吧。不过,虽然都知道此举不具有操作性,可专家却称,可起威慑作用,这显然难以自圆其说,连操作都难,哪里来的威慑?

  让人想不通的是,在立法问题上,本该吸取其他地方的教训,遇到在其他地方遭遇“民意”碰壁的方面,应该给予特别的高度关注,以免重蹈覆辙。“尿歪罚款”在深圳已经遭遇了民意反对,为何佛山还要一意孤行?这种不吸取教训的思维要比 “尿歪罚款”更可怕。这才是最需要警惕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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