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搀扶老人委屈奖”,让做好事者不再委屈

2016年03月24日 14:40   来源:南方网   堂吉伟德

  去年4月23日,舒城女中学生何梦茹好心搀扶摔倒老人,反被老人亲属误解为肇事人,幸得交警调查还其清白,好心的小何不但不记恨,反而以德报怨为摔伤老人捐款。日前,由中央文明办“中国好人网”举办的第三届“搀扶老人奖”评选在广州揭晓,何梦茹荣获最高奖:“搀扶老人委屈奖”,奖金5000元。(3月23日《安徽商报》)

  扶人被讹的现象日益增多,“绝不讹人”便具有了新闻的元素,以至于救人除了要有一颗勇敢的心,还得兼具如何取证的智慧。囿于各种因素,比如老人出于对后果的害怕,或者无法独自承担风险等,加上群体之间的信任度在不断下降,搀扶摔倒老人被误解为肇事人就很难避免。在这种情况下,若是没有后续的纠错机制,还当事人的一个清白,那么“从此不再扶人”在成为个体的偏执之见后,也会成为群体性的行为规则。

  在已有的诸多被误解的案例中,通过自身的努力、旁人的佐证和警方的介入,很多最终还原了当事人的清白,给了好人正名的机会,让好人在不至于在付出之后,还承受流泪的痛苦。只是,这些处理有一个共同点是,往往是还原真相之后,就未能采取进一步的安慰措施,让一颗受伤的心得到事后的宽慰,使他们在彼处受到的委屈,在此处得到了安慰。发放委屈奖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物质的奖励达到精神性的补偿,既让当事人看到自己的行为,获得了主流价值的肯定,也让外界看到,即便因为误解而饱受委屈,也会有更为人性和全面的纠错机制。

  发放委屈奖,当然不是先给你的巴掌,再给你一颗糖式的补偿,这样的理解是一种主体性的错位。而是在具体行为上受到了委屈,获得了制度性的奖励。时下,面对越来越多的讹诈行为,制度层面也在不断的补强,各地出台的“好人法”中,不但给予了救人者更大的特权,比如行为风险的豁免权,同时给予了更多的物质性奖励,避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其中包括的内容很多,比如子女入学可以加分,住院治病可以具有优先用血权,在保障房安置上也特殊照顾,同时在死亡、受伤或者致残上的补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一个体系化的奖励政策正在不断的完善。

  不过应当看到,面上的问题解决之后,细节上的关怀依旧需要得到正视。搀扶老人被误解为肇事人后,不能止于通过调查取证,还原真相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交待,还得考虑其在期间所付出的各种代价,尤其是委屈之后的心态变化,若是处理不当或者大而化之,往往会让一颗热心肠变得日益冷漠,并最终为“见扶不扶”的道德困境置下风险。

  因而,发放委屈奖的举动,不仅是对个体的最大安慰,也是对道德呵护的高度敬畏。只有出于对保护道德的高度去出发,才能在公共政策上更加人性化,注重于让细节更加完美。事实上也是如此,一个人只有在价值得到了肯定,并有了稳定的安全感后,其才会释放出源源不断能量。舒城女中学生何梦茹在被讹受到委屈之后,不但未能记恨,反倒是以德抱怨而为摔伤老人捐款,这其间何尝没有委屈奖的功劳?当委屈者因为委屈奖式的安慰与激励,不再感到委屈之后,其必然会放下思想上的负累和内心的疑虑,不顾一切而轻装上阵,个体能量得到了释放,那么社会的道德之水,也得到了源头激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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