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监护补贴”彰显公共救助责任

2016年03月16日 14:03   来源:光明网   汪昌莲

  14日,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将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补助制度,对在京居住、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管理的京籍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履行了看护管理责任且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将可获得政府发放的每月200元的看护管理补贴。(3月15日《京华时报》)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29.7万例,这个数字令人心情沉重。同时,精神病人的诱因在不断多元,就业、婚姻、养老、家庭等都成为诱发精神病的因素,精神病人的基数在空前扩大。特别是,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和亲情的冷漠,地方政府干预机制的缺位和强制治疗的滞后,部分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和救助,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如此语境下,北京率先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补助制度,其示范意义不容小视。

  近年来,“武疯子”伤人事件在各地频发。有的精神病人要么伤害他人,要么自残,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由精神病人引发的刑案达1万起以上;由精神疾病患者实施的凶杀占凶杀案例总量的7.8%-14%,在凶杀案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案例中,与精神病理因素有关的占60%,暴力行为与精神疾病之间存在着特殊联系。而我国的精神病患者中只有20%就医,另外80%因各种原因流散到社会中。

  不可否认,地方政府在对精神病人的监管和治疗上还欠债不少,尤其在预防、治疗和康复不同层次的纵向衔接方面,缺少有效的机制和措施。特别是,一人患病,全家遭殃,一些家庭对待患者精神病的亲人,要么锁在家里,要么任其在社会上流浪。家庭的无奈和监护责任的缺失,成为一大社会难题。可见,北京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补贴,帮助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看护管理责任,既缓解了家庭压力,又减少了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

  换言之,发放精神病人监护补贴,彰显了公共救助责任。事实上,政府是精神病人的最佳监护者。对精神病人的呵护,不仅是对这一群体的关照,更是对所有人的关照。因此,政府将监护和诊治精神病人的责任担当起来,不能任由大量精神病人“自生自灭”,尤其是不能让那些重性病患者散落人间,仿佛一颗颗随时爆炸的炸弹,要么伤害他人,要么毁灭自己。当然,监护精神病人,并不是对他们实行“严防死守”,而是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医治和服务。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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