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浈江公安分局东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某楼房内,一女子近期因父母离世姐姐冷漠,产生了轻生念头。并且在网上利用文字方式进行自杀“直播”,希望引起姐姐的关注重视,并拒听亲友的一切来电。情况紧急,警方立刻赶往现场处置,幸运的是,在民警赶到之前,有家属已到场安抚涉事女子。(2月18日《信息时报》)
当事人在网上进行自杀“直播”,是因为父母离世,姐姐漠视不管,从而心灰意冷,一时想不开。自杀的理由看起来没问题,但其目的是为了引起姐姐关注重视,这说明实质上是在拿威胁生命的方式通过公共平台引起更大范围的重视,把直播自杀作为扩大影响,让姐姐知道的一个重要途径。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杀的真实性,增加了“秀”的成分。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挤占了公共资源,而且还过度消费了关注群体的同情心。
即使当事人不是恶意为之,即使自杀的真实性能够保证,但从个体维权的私利救济角度来看,这种为达到个人目的,满足个体诉求,下意识公开直播“自杀”的极端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或许能达到引人关注重视的目的。但对于社会来说,其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让公众为其极端行为买账,这实际上是以个人私利行为要挟社会为其一己之私滥用了公共资源,浪费公众爱心,是对公共资源和公众爱心的严重透支。
外界得知直播自杀的消息后,都会去极力营救,并且为之担忧。关注的群众会奔走呼救,费心沟通,警方会抓紧时间出警,积极营救。但想想,因为自己一时情绪低落,无法疏通心意,想唤醒姐姐的冷漠,就去消耗关注群众的人力物力,挤占有限的警力资源,严重干扰警方正常调度,这难道不是对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当事人或许并没有想这么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看出一些人在“浪费公共资源行为”上,有思想意识上的短缺,这也是此类事件频发的主观因素。
当事人轻生的念头实际上是父母离世、姐姐漠视带来的孤独感、漠然感在作怪。之所以选择轻生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自己的问题别人根本无法帮助解决,但又需要一个可以诉说的机会,寻找一个可以认真听他讲话的对象,迫不得已选择了直播自杀这种极端行为。这种人其实需要的是来自他人的关注、关爱和同情,正常情况下,这种需求的合理性无可厚非。
但通过直播自杀这种极端行为博得他人关注,把自己的痛苦放大,只会让别人被动的承受你放大的痛苦,从而过度消费公众的同情心。而且,此类事件继续频发,只会让公众徒增无奈和反感,让公众鄙视其脆弱和懦弱的本质,而且导致心理疲倦,回应疲劳,从而越来越让人失去同情心,愈来愈不得人心。公众的爱心被透支,会让社会多一份冷漠,少一份关怀,这对那些真正需要帮助,并通过正常渠道求助的弱者是不公平的。
社会应该帮助弱者,公共资源也有责任倾向弱者,这是一个社会走向公正必须支付的成本,也符合社会的大利益。但公共资源合理的耗费必须是以正常的渠道获取,要以尊重公共资源为前提,而不是通过极端的行为给社会增添不和谐符号,徒增悲哀,让社会付出额外代价,那这才是真正的对公共资源和公众爱心的透支。而且现实中,获取帮助的正常渠道有很多。当事人可以向朋友倾诉心情,向媒体控诉姐姐不孝,寻求单位、社区和公众的沟通和关爱,自有合理的公共资源挪出来帮助她,公众也会给予她实际的关怀和爱心,这样才能缓解自身固执和厌世的情绪与心理,挽救她们自己。我们要清楚社会一直都在给弱者“麦克风”,并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关键在于他们的选择。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