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假模式该怎么开启

2016年02月02日 07:28   来源:解放日报   李小佳

  近日召开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透露,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创造条件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去年下半年开始走进公众视野的这一模式,再度引发热议。

  公众对两天半短假普遍持欢迎态度,一些网友表示,宁愿加班也要半天休假。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担忧,认为很多企业连周末双休都落实不了,何谈两天半短假?还有人提出不少新问题,例如,如果政府部门都放假,公众利益受影响怎么办?医院都放假了,病人如何看病?学校放假了,谁来照看小孩……对此,政府部门在出台配套的综合改革制度时,必须加以考虑。

  “2.5天休假模式”的提法,最早始于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 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自去年11月份以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2.5天休假模式,并进行了一些积极尝试。而在今年年初的地方两会中,不少地方政府更是明确提出在2016年鼓励夏季2.5天休假制度。然而,许多地方更多还是在重复上述国办的“若干意见”,这种鼓励更像是一种口头鼓励,而较少有地方政府真正拿出务实政策激励用人单位予以落实。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政策落地还需要在如何“错峰休假”、“弹性休息”上进行更多的积极探索。

  总的来说,积极探索有两个层面:

  一是从道理层面把政策目的讲清楚,以获得更多政策认同和支持。政策调整的直接目标是,在不调整每周工作40小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挪动工作时间,增加整块的休闲时间。政策调整的经济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夏季“2.5天小长假”通过“零存整取”的方式,给人们更多整块的休息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刺激消费。而以双休日和小长假为主体的休闲安排,对于促进周边旅游、乡村旅游,促进城乡互动,也有积极作用。但不能把政策调整单纯地理解为拉动经济,而要看到其背后还有更多社会意义,例如,人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更灵活有效地享受闲暇生活,而这恰恰是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后人们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变化相吻合的。

  二是从实践层面切实通过制度安排,在企业利润和员工休息、百姓办事需要和政府办事效率之间取得平衡。让公众更好地享受闲暇生活真正转化为积极的经济社会效益,首先要确保不影响既有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比如,如何确保公务部门尤其是一些窗口周五下午不出现职能空缺;如何安排学校周五下午的课程,而不增加接送和照顾孩子的家庭困扰; 如何安排医生排班,而不造成周五下午的“医生荒”,等等。此外,还应当鼓励人社等多部门同旅游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通过工会等组织,鼓励企业更爱护职工,在有可能的条件下给员工更合理的工作与休闲安排。

  说到底,要让2.5天休假不成为纸面上的权利,关键还得看能否真正落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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