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之初,难免走弯路。到了今天,要吸取前车之鉴,别再走老路。在城市建设上,要做到规划先行、法规先行,严格控制“握手楼”增量。
深圳龙华新区一城中村内原本相距不足一米的两栋“握手楼”日前成了“接吻楼”,楼顶贴在了一起。民治办事处表示,1月29日起已组织楼内租户搬至临时安置点,200余人被转移。
从深南大道看,“花园城市”深圳犹如一位西装革履、时尚光鲜的绅士;而从皇岗、岗厦、上沙、蔡屋围等城中村看深圳,村中一座座“握手楼”,就像西装里边褴褛脏乱的“内衣”,两者是如此的不协调。且不说通风、采光、观景、隐私等等生活品质要求,“握手楼”有时连安全都难以保障,楼距小、通道窄、消防设施不全,加上居民乱拉电线电缆、乱晒衣物,存在安全隐患,令人忧心。一旦“城门失火”、火烧连营,难免“殃及池鱼”。数年前,广州天河就曾经发生“握手楼”火灾,伤亡惨重。
深圳有多少“握手楼”,没有准确数字。据深圳权威部门数据,截至2014年底,深圳市违法建筑有37.3万栋。“握手楼”未必都是违建,违建中肯定有大量“握手楼”,总量应相当可观。“握手楼”的出现,一方面是城市“摊大饼”式发展使然。城市急剧向外扩张,把农村包围起来,使之成为“城中村”。“城中村”既不是“城”,又不是“村”,管理上远没城市那么严格,宅基地使用、楼房规划、建设、验收等都缺乏规范,城市发展初中期尤为明显。许多城市“握手楼”正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建起来的。另一方面,“握手楼”也是市场所需。“城中村”房子租金相对便宜(深圳这座“握手楼”,30平方米月租才600元),对外来人口有巨大吸引力。本地农民失地之后,建楼出租也成为他们的主要谋生手段。
“握手楼”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头系着城市发展失序、行政管理疏忽的责任,一头系着“城中村”农民生计、租户利益,靠一纸行政命令,“秋后算账”“就地正法”无法解决。稳妥之道在于:妥善解决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广州用“三旧改造”的方式解决存量,数年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城中村”列入全面改造范畴。在保障“城中村”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改造,可以有效管控风险,降低治理难度。城市发展之初,难免走弯路。到了今天,要吸取前车之鉴,别再走老路。在城市建设上,要做到规划先行、法规先行,严格控制“握手楼”增量。
短视是要付出代价的,“握手楼”的前生今世,再次印证这一点。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