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有3902人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
上述成效的取得是基于中央组织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凡提必核”——2015年1月开始,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重点抽查核实当事人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比例由3%至5%扩大到10%。这种核实契合了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抓手,有利于发现干部的问题,同时给意志不够坚定者敲响警钟。
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应对党组织绝对忠诚。那些心中坦荡、做事磊落、奉公守法的干部,在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时,当不会有顾虑,有关信息会如实填写。反过来看,如果某些人心里有鬼,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显然不敢对组织“实话实说”。此时,核实有关信息、调查有无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检视干部清廉与否、处理问题干部的有效依据。
面对去年的抽查成效,公众在点赞肯定之余,或许也有一些想法。比如,核查比例能否进一步提高?从抽查的角度,10%的比例不算少,但还有90%未查。在未查的干部中,是否有人侥幸“脱逃”?这要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此外,“凡提必核”的意思是提拔时才核实。当下,依法行政与民主监督已是新常态,核查干部的个人事项是否也应更加常态化?再者,目前抽查核实的对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而透过近年的一些案例,“小官大贪”已成为一种新动向。某些科级干部甚至是街道办人员,贪腐数额之巨令人咋舌。小官是否也应纳入个人事项申报与审核范畴,基层权力监督的短板如何弥补,值得关注。
当然也要承认,较大范围的官员个人事项申报与核实,必然会涉及大量工作。因而,相关工作恐怕要考虑效率与逐步推进。对于包括行政在内的各项改革,公众当理解“渐进式”的意义。同时,这也可能引出另一话题——那就是,社会呼吁的官员财产公开。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党员干部必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权力行使必须被置于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