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建议政协委员多些联名提案

2016年01月25日 15:41   来源:东方网   沈栖

  以完善政治协商民主制度为要旨,政协委员都有递交提案的责任和义务。从大体的类型来说,有以个人名义的提案和集体提案或分界别提案(即联名提案)。据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称: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当中,以个人名义的提案占到了多数,而集体提案或分界别提案数量较少。我殷切期盼政协委员能拿出有质量、有主见的个人提案,同时也建议政协委员能多些联名提案。

  古谚云:“众人拾柴火焰高”。多名政协委员聚集在一起,为某个主题的提案一同商议、一同切磋、一同调研,能够调动起集体智慧,在不断激活思维,不断深化思辨的基础上,完善有质量的提案。毫无疑义,任何委员的个人见解、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其个人提案较之联名提案,是难望项背的。如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在经历了近一年的艰辛努力,将整个镇域面积以“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纳入新市镇建设的全新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的审核批准。汪亮、尹京苑等10多位市政协委员经过集体讨论-分头调研-集体分析-个人执笔-集体修改,在本次会议上拿出相关的联名提案,就如何总结经验形成可供操作的实施细则、如何建立透明的政企合作机制、如何实现城乡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建言献策,为决策者确保“PPP”模式在本市开发建设领域健康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依据。

  毋庸讳言,在以往谈论两会时,个别委员的某些过于琐碎、过于微观、过于离谱的提案常为世人嘲笑和诟病,这种现象似在联名提案中未曾出现过。一般而言,联名提案尤其是民主党派或分界别的联名提案大多是一些较为重大的问题。如2013年本市17个区县政府业已建立起法律顾问团,对此,民革上海市委做了一个课题,即:研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现状和走向。他们走访了五个区县司法局以及外省市司法厅,后来形成了一个提案,建议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随之进行了经年的协商过程。这个提案有实例,有数据,有论证,就政府法律顾问团如何扬长补短提出了极富创见的建议,助推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健康发展。像这般工程巨大、耗时久长、涉及面广的问题,很难设想光由委员一人所能独任的。

  联名提案反映的是委员们的共同呼声,更容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来自香港的市政协委员关百豪、孔令成和林建康经过集体研讨,就“十三五”期间上海如何与香港联动,走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棋局递交了提案。他们建议上海引用香港金融市场基础、国际网络和金融工具,加深上海与香港金融机构互补,引入优质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而香港则可通过制度牵引、市场信息传递、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技术援助等途径来推动上海金融市场提升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十三五”开局之年,有这般高水平的提案,理所当然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我认为:政协委员的个人提案和集体提案应当比翼齐飞。建议多些联名提案,乃是进一步发挥政协机构政治协商议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如何让民生实事征集不再遇冷?    2014年09月11日
  • ·政协委员车辆也得按时年检    2016年05月23日
  • ·“政协委员”不是用来唬人的    2016年05月03日
  • ·用制度为委员“不客气”撑腰    2016年02月01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