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落实了对八类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工作,特别是明确“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从此,“黑户”在中国将成为历史。
笔者以为,对此事怎么点赞都不为过。它可与美国1862年林肯《解放黑奴宣言》和1920年美国妇女正式获得选举权事件相媲美;其意义也远胜于中国2003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制度和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因为它让一千三百多万无辜孩子从黑暗中解放出来,回到阳光普照之下。
“黑户”是老百姓对那些公安机关没有登记在册,统计机构也没有统计在内的人群的俗称。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黑户”有1300万,占总人口的1%。而且在“黑户”统计中,有60%左右的人为超生,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
没有户口就没有身份证。我国户口和身份证有许多附属功能,是与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特殊证件。每个人的出生、上学、就业、参军、结婚、迁徙……无不受到户口和身份证的制约。没有户口分不上土地,上不了学,不能外出打工,也结不了婚。没有身份证上不了车、看不了病,更不要说是享受相应的政治权利(选举与被选举权、担任国家公职等)……
在“黑户”的时代背景下,隐藏着不少心酸故事。
福建女孩吴玲过了整整20年的“黑户”生活。她说,“没有户口,没法参加高考,外出打工、游玩都成了难题。”二十多年前,吴玲的母亲从云南来到福州生活,与城门镇壁头村村民吴某结婚,并在20年前在家里生下吴玲。因是接生婆接生,所以吴玲没有出生证。因父母对于户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吴玲一直是“黑户”。因户口问题,吴玲无法参加高考便选择打工。最令吴玲难过的是,朋友邀约去外省玩,每次都因没有身份证,无法乘坐火车飞机只好作罢。
近日,扬州市宝应县柳堡派出所专程派民警到柳堡村六桥组董某家,送上一本崭新的《居民户口簿》。七十多岁的董奶奶从民警手上接过新户口簿,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董奶奶的小孙女董秋香,其父亲董某是一名有盗窃前科的人员,一直在外打工,平常根本不管小孩。母亲生下小孩后下落不明,小女孩与奶奶相依为命。孙女出生在小卫生院,没有出生证,后又听说未婚生育要罚款,也就一直没有补办出生证。13年来,董奶奶都是去求情幼儿园、小学的校长,才得以让孙女借读,可是眼看小孩马上就要升初中,没有户口连中考都报不到名……
据说某地一位“黑户”女孩,不得已结婚时借用了姐姐的身份证。当她姐姐要结婚时,就无法结婚,而她要离婚又无法离婚……
可怜“黑户”人口,事实上被剥夺了工作权、受教育权、结婚权和政治权利以及其他的一些权利。他们长期成为社会的另类,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公平和谐的重大问题。
在1300万“黑户”存在的同时,另一面则产生了利益和腐败。“黑户”的存在,造成一些地区以筹集城镇建设经费为由,征收城镇增容费,公开进行户口买卖。据统计,迄今为止,全国累计出售各种城镇户口三百多万个,收入达250亿元。一些沿海城市,也相继实行了投资入户、购房入户的蓝印户口政策。而户口买卖也是一些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途径之一。
无论“黑户”的父母做了什么,“黑户”的孩子是没有原罪的。让“黑户变白”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措施,更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伟大成就,它真正实现了人人生而平等,真正体现了人权原则。
兴奋之余让人思考,也值得思考的是:“黑户”何以产生?“黑户”的由来,缘于中国大力推行计划生育的大背景。本来,按照相关法规,“黑户”问题本不应该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可是在那特殊背景下,户口登记成为各地计生工作的一个沉重的筹码。按理说,政策可以指导立法,但立法之后,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而且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没有直接关联性。这就使我们不得不承认:以政策对抗法律,以政策压制法律的习惯性做法,以及工作方法上的不当联接,也是“黑户”存在的原因之一。
让“黑户变白”乃是法治的胜利、人权的胜利、社会正义的胜利。我们渴望让社会正义来得早一点、快一点、广一点和猛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