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环卫洒水引发车祸”

2016年01月18日 07:12   来源:京华时报   连海平

  阜阳市环卫局不仅是“好心办坏事”,更是违规操作,对42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通过外部监督,能帮助行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履行公共管理责任。

  1月14日上午,安徽阜阳出现了“怪事”:从6点到8点半,城区报告发生42起交通事故。原来,当天气温较低,最低达-5℃,而洒水车凌晨4点多仍洒水清洁路面,导致多条道路结冰。对此,当地环卫部门已向广大市民致歉。

  乍看此事,似乎是当地环卫部门“好心办坏事”,虽然“人工增冰”害苦了42位车主,环卫部门出发点却是“好”的。正如阜阳市环卫局副局长芮局长说,“阜阳最近天气干燥,路面扬尘大。洒水的本意是为了冲洗路面,给大家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42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有保险公司埋单,当地环卫部门也道歉了,倘若事件真是“意外”,也就罢了,但一份文件告诉我们,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据媒体报道,阜阳市相关部门曾下发过《关于进一步规范阜城冬季白天洒水和夜间冲洗作业的通知》,其中要求室外温度在零度以下时,一般不实施夜间冲洗和白天洒水作业。这说明,室外温度在零度以下洒水除尘可能导致路面结冰的风险,有关部门是十分清楚的,否则不会专门出台规定。而根据天气预报,当天阜阳最低气温为-5℃。如此,阜阳市环卫局不仅是“好心办坏事”,更是违操作,对42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一个西方经典法律故事,叫“夏威夷的椰树不结果”。说的是20世纪60年代,一名在夏威夷海滩晒太阳的美国游客,被树上掉下的椰子砸死,死者家属将州政府告上法庭。原告认为:夏威夷州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结果,法院支持原告,判罚州政府赔偿1000万美金。官司打赢,麻烦又来了,许多游客得到这个消息,纷纷跑到沙滩椰树下,守株待兔,州政府一见不妙,便组织一支专业队伍去砍椰子,不让椰树结果。

  比较安徽阜阳环卫局,也许夏威夷州政府更“冤”,后者只是没尽到日常管理责任,而前者是负有直接责任。可以预见,假如此事发生在公众法治意识高涨、法律完善的国家,公共部门将会吃不了兜着走。公众与行政部门较真,并非故意找茬、无事生非,而是有着积极的意义。首先是责任归咎,环卫部门违规操作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不能以出发点良好而减免责任。而通过外部监督,能帮助行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履行公共管理责任。就像夏威夷州政府,败诉让他们更重视公共服务品质,更积极地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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