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私怨都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

2016年01月07日 07:04   来源:羊城晚报   吴龙贵

  5日7时许,银川市公交公司301路公交车由贺兰县天骏花园开往银川火车站途中,在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突然发生火灾。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官方微博发布的最新消息称:截止目前,301路公交车大火事件死亡人数已升至17人。目前,宁夏警方已经成功抓获公交起火案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又据银川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银川发布”消息,初步掌握,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由此产生不满,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

  银川公交纵火案与一些类似个案有着大致相同的运行轨迹:个人心存怨念,从而报复社会。

  必须再一次重申,任何怨恨都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社会只是一个概念,组成社会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报复社会其实就是报复一个个无辜者。如果仅仅是冲动,还没有完全丧失思考能力,那么就应该清楚,伤害无辜者,除了增加痛苦与暴戾之外,毫无意义。天大的委屈、满腔的诉求,在无辜者的生命面前,都是苍白而渺小的。而在一个转型的社会,又有几个人没有遭遇过不公,又有几个人心中绝对没有怨气?

  现代社会与原始丛林社会的最本质区别就是,人们心中有法律和道德,凡事皆有规则,有一些底线是不容突破的。哪怕这条路有时候看上去似乎很难走。把屠刀挥向无辜者,试图以报复社会并造成巨大伤害为代价,唤起人们对其个体遭遇关注乃至同情,即便在蒙昧的原始社会,其实也是会遭人唾弃的可耻行为。

  同样有必要反思,在一个复杂的社会,如何有效化解一些人心中的不满与怨恨?使其在人性扭曲和情绪失控之前,能够找到合理渲泄的制度化通道?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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