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被查处官员应成反腐“规定动作”

2016年01月05日 07:38   来源:红网   乔志峰

  中纪委:地方纪委查处官员超8成未通报曝光。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2015年反“四风”的大数据年报,梳理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官方网站2015年通报曝光的数据。该年报称,2015年前11个月,受处理的县处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人数比上年增长51%。统计还发现,2015年以来,部分地市通报曝光数量较少,在省级纪委官网,通报曝光数占违纪问题查处数不足20%,部分地市“零通报”。(1月4日《京华时报》)

  查处的案件和官员越来越多,说明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向全社会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然而,查处官员8成未通报甚至部分地市“零通报”的现象,却还是让人感到有点不合常理——既然官员已遭查处,为何不对其进行通报曝光呢?

  个中原因,恐怕各地都不尽相同。有的,是把大多数精力和时间放在了查案和监督上,对通报曝光重视不够。有没有地方是出于“保护干部和地方形象”的需要,所以才不予曝光呢?这种可能性或许也不能完全排除。

  实际上,对被查处的官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实有必要。其一,可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能提高纪检工作的透明度,以接受公众垂询和监督;其二,可以让被查处的官员长长记性——点名比不点名、曝光比不曝光,无疑力度更大,更能够触动官员的心灵。同时,也能让其他官员得到更多的警示,更深刻地理解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力度,消除侥幸心态,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敢越雷池半步。

  另外,通报曝光的比例过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级对此并无明确要求和规定。发现问题后,中纪委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无疑是有针对性的。窃以为,各地只要查处了典型案件,就应及时予以通报,将通报曝光被查处官员当成反腐倡廉的“规定动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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