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历春节大年初二,广州市南沙牛孖村74岁陈老伯的家里,42岁的儿子陈树拿了老父亲50元当毒资后,还在厅里注射时走来走去。最终,陈老伯决定“大义灭亲”,在给儿子煲的凉茶中放入安眠药,待儿子昏睡后,亲手将儿子殴打并捂死。12月29日上午,广州中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陈老伯犯故意杀人罪,但因案发的特殊原因,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2月30日《信息时报》)
又是联名求情,又是大义灭亲,又是法律柔情。可是,这种泪眼朦胧的“大义灭亲”是我们想看到的吗?是我们这个法治时代所需要的吗?在“大义灭亲”的背后,其实隐藏了很多看不见的忧伤。
这种类型的“大义灭亲”我们见过的太多太多。上海市一位父亲将女儿用棍棒打死,就是因为这位女子好逸恶劳,结了婚了还是无所事事,经常为了索要钱款打骂爹娘。云南一位父亲将儿子毒死,原因就是儿子从不干好事,不是调戏女性,就是上网玩游戏。山东一位父亲将儿子用绳子勒死,是因为这个儿子成天惹事,经常打骂邻居。这些事情发生后,都有着经典的“故事情节”,都是很多人联名求情,要么就是按上鲜红的手印。在民间是支持这种“大义灭亲”行为的。
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爹叫儿亡儿不得不亡”的封建时代,应该是一短大义灭亲的佳话。可是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就是无数的忧伤。
这是普法的忧伤。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几十年了,国家对于普法工作也是很重视的,制定了N个五年普法的宏伟蓝图。可是,为何人们还如此的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感?这样的行为不是家务事,而是社会事,法律事。有事找法律帮助应该成为人人遵守的底线。我们的普法工作何时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化成自觉行动?
这是管理的忧伤。社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话题,在法治时代,我们也有着众多的社会管理部门。假如说,社会管理部门能把所谓的家务事也管理起来,又会如何?很多“大义灭亲”是因为家庭暴力引发的,可是当家暴法律早就已经成熟的时候,家暴法律为何不能主动介入家务事。
这是责任的忧伤。很多事情原本有人管,可是由于责任缺失,却出现了没人管的情况。正如这位杀死儿子的父亲一样,他发现儿子吸毒之后,一直想让他重新做人,想着将儿子送到监管部门。可是,他找了很多部门都没人愿意去管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才起了杀意。
都说虎毒不食子,为何食子的不是毒老虎,偏偏都是善良的小绵羊?这不值得深思吗?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