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为佳县优秀教师的40多岁殷某,近日被多名家长举报猥琐女学生。在记者调查时,有群众反映,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佳县某中学七年级一个班17名女生中,只有两名学生免遭伤害,而该校副校长却称殷某是名好老师,没听说过他猥琐女学生。但据该校老师透露,殷某的行为已持续很长时间,校长几年前就在大会上点名批评过。(12月26日《华商报》)
男教师猥琐女学生,这并非第一次出现在你我视线中。一个事实是,在历次教师猥琐学生案发生后,不管是教育系统本身,还是坊间舆论,都不约而同的表现出了强大的关切,甚至还条分缕析的指出了它发生的原因、改进的办法、监督的措施,但现实似乎却并没有因为这些苦口婆心的言论而发生丝毫改变,教师猥琐学生的案件仍以不同的呈现方式在各地发生,这是最让人寒心的地方。
就发生在陕西佳县的这起教师猥琐学生案而言,它和既往类似的案件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其作案的路径、案发后对学生使出的威胁话语,更是有着惊人的相似。比如单独让女孩子到办公室,案发后又抓住孩子及家长怕被报复的矛盾心理对案件矢口否认。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作案手段,却被一些老师大规模复制且屡试不爽,其背后彰显出来的教师管理和师生法制观念是多么的脆弱与不堪。
梳理殷某的作案轨迹不难发现,他之所以能“猖狂”到今天,很大程度上都是被“惯”出来的。这一股力量首先来自学校。据新闻透露,早在几年前,校长就在大会上点名批评过他的这一恶行,这一点也足以说明他可能不是一个师德可靠的老师。然而,学校并没有因此对他严加管理,即便当殷某的猥琐行为快成为学校的公开秘密时,该校副校长仍声称他是一名好老师,并试图拿出殷某曾是全县仅有的三名优秀示范教师作反证。这种只在乎教师教学业绩,而不在乎教师师德管理的行为,与其说是一种管理失误,倒不如说这种选择性忽视是推进该案向恶劣程度演变的“催化剂”。
另外一种力量来自家长。当无助的孩子将自己的遭遇告诉爸爸妈妈并希望在他们那里获得帮助时,这些家长并没有按照常规路径报警,反倒是在校长及涉事老师的调停下,选择了隐忍。比如家长王女士和殷某达成的协议就是,殷某承诺不再侵犯她的孩子,并保证孩子考上重点中学。这颇具代表性的处置方式,它看起来是为了保证孩子不再被伤害,且还可能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考上重点高中),但是,这种动辄以孩子的学业为赌注、不顾及基本法律伦理的行为,实际上是以更多孩子的牺牲为代价的。
最后一股力量既来自学生自己,也归咎于我们的教育。按理说,上七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基本的事实判断,对老师的恶行,她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多的帮助。但是,除了在寝室哭泣外,她们却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行为进行反抗。这主要归咎于我们的教育。在当下的教育生态里,我们除了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应试能力外,做得更多的似乎就是教他们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至于权利意识、法制观念更是很少涉及。这种教育上的缺位,往往使得学生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失去了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
某些师德的沦丧是被“惯”出来的。试想,假如我们的学校能在师德管理上多留些“心眼”,我们的家长多些较真的意识,我们的学生能在教育的帮助下多一些自我认知、多一些权利观念,或许,那沦丧师德下的猥琐案便不会有生存的空间。悲哀的是,这看起来简单的事情,离我们却如此遥远。(嘉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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