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于昨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如果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明年元旦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及其他福利待遇。(12月24日《重庆晨报》)
于是乎,“晚婚假取消”的声音袭来,而不少“晚婚青年”更是忧从中来,直言“躺枪”。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12月22日《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发表题为“晚婚假明年元旦将取消?真相是这样的”的文章,其中称,“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12月23日,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也对此回应称,草案目前仍在审议当中,眼下判断晚婚晚育假、生育假的变化还为时过早。
奈何,来自权威的判断并没有纾解人们焦虑的情绪。“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便迎来了不少匆忙领证的情侣”、“南宁市共有约500对新人登记结婚,这比平时的登记数量多得多”,人们抓紧结婚的新闻,如今也是纷纷出现。
“晚婚假取消”引发的民意焦虑,无疑说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任何政策变更,都需慎之又慎。若配套政策没有跟上,与其突兀的变更,倒不如暂时缓一缓。就拿“晚婚假取消”来说,如果对生育假的延长政策、具体期限等细节不能及时出台,纵使有《人民日报》、全国人大来背书也不顶用。因为“删除了晚婚晚育婚假、生育假奖励的条款”是事实,再考虑到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放开二孩的决定——鼓励生育将会成为计划生育的新动态,以及探亲假、带薪休假等假期总是落空的逼仄现实,不少人自然会紧紧抓住晚婚假的尾巴。它无疑也再度说明,政策制定伊始也应三思而后行,且该具有足够的前瞻性。因为一旦法规之线划下,就立马会有是与非、黑与白之分。而倘若伊始时没考虑周全,等到再次变更时更会导致二次伤害。
说到底,焦虑背后是人们对政策的终极拷问。作为国家,为了实现福利目标而在公民中进行资源再分配的各种有意识的干预活动,任何一项社会政策都应以增进公民福利和幸福为目的,且应最大限度的让每一个人感受到制度的善意和温度。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