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原条例草案中“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被删除。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然而,掌声欢呼后,“晚婚假”还是没保住,小伙伴们表示早已哭晕在厕所。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意思很明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所以,“取消晚婚假”也该算算民心账。
自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通过后,取消晚婚假的消息在坊间盛传,在落实“全面二孩”的过程中,广东等一些省份取消晚婚假的举动,更使得人心惶惶。一时间,广大“剩斗士”惊慌失措,也让取消晚婚假的政策出发点遭受不断质疑。
针对取消晚婚假的担忧,人民日报官微曾出面否认,法律专家也认为,晚婚假仍有法律依据。如今,多省明确取消晚婚假,木已成舟,老人叹,新人怨。围绕晚婚假形成的舆论风潮持续走热,幽怨难纾,各方不能视而不见。
婚姻嫁娶,人生大事,不管是弘扬老习俗,还是迎合新风尚,三天的婚假无论如何是不够的。况且,人口流动性较大的现实绝不可忽视,婚假过短,连来回的路程都吃紧,还谈什么新婚快乐,不小心再起了争执,岂不是无端制造社会矛盾。
从优生优育的人口政策出发,取消晚婚假有合理性,从婚姻幸福、社会安定的角度考虑,保留晚婚假也有必要性,两者相较,必须合理平衡。当务之急,是依法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在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消弭突然取消晚婚假带来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