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骗保获刑给谁敲响了警钟?

2015年12月21日 15:28   来源:人民网   壳中的飞鸟

  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前天,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12月20日《京华时报》)

  邹某指使女儿使用丈夫的“社保卡”在医院买药并进行报销,其骗保行为的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文,当地法院对母女二人进行判决也合乎法律。但就是这样一则合法的判决却招来众多网友集体为其“鸣冤”,并引发舆论热潮,不免让人深思。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笔者想问,母女骗保获刑,究竟给谁敲响了警钟?

  从表面上来看,是为其他有骗保行为的人敲响了警钟。通过对这对母女进行追缴报销款、罚款、判刑等判决,让更多的人知道骗保违法并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事实,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促使大家合法使用自己的医保、社保卡。但笔者认为,母女骗保获刑所敲响的警钟远远不止这一个,其背后透露出来的诸多问题或许更值得深思。

  一方面,敲响了医疗机构售药流程不规范的警钟。邹某指使女儿用丈夫的社保卡买药并非一朝一夕,然而在从诸暨市到萧山的各大医院里,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内,似乎女儿拿着父亲的卡刷药都一路畅通无阻。也就是说,长时间内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任何有效提醒和阻拦。试想如果医院制定了必须开处方且本人持卡刷药等制度,或者其他能有效杜绝骗保行为的规范售药流程,那么母女二人的骗保金额还能逐年累计那么高么?所受的刑法还会那么重么?

  另一方面,敲响了人社系统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不严的警钟。此次事件中,作为社保、医保等主管部门的人社系统,肩负着对医药报销费用进行审核、把关的责任,然而当地人社局却让母女成功报销药费高达34次。既然骗保违法,那么为何在对报销费用进行审核时不严加把关,试想当地人社局如果在当事人第一次报销时,就审查出其款项不符合法律要求,并不予报销,那么当事人是否还会再继续骗保,是否还能造成后果严重的违法事件?

  再者,敲响了当下医疗等保障机制不健全的警钟。邹某之所以会选择用丈夫的社保卡而不是自己的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购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丈夫的社保卡药费报销比例比自己的高。医保、社保同样作为国家保障性福利,奈何二者之间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同为公民、同为职工,如果夫妻二人在这方面不因职业不同而享有同等福利,或者说差距不至于过大,我想他们也不会干出违法的骗保之事,不至于落得违法下场。

  综上,首例判决的骗保案,其实不仅仅敲响了骗保的警钟,更重要的是,敲响了目前我国在看病、药费报销、保障性福利等多方面尚存诸多问题的警钟。正视此案暴露出的问题,规范医疗机构售药流程、完善报销制度,缩小保障性福利差距,才是及时解决此类问题的良方,才能真正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此案真正应该体现出的法治意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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