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媒体公布三条消息,引发我的强烈关注。一条是北京高院审理薄谷开来减刑案公示:建议将死缓改无期;另一条是北京高院审理刘志军减刑案:建议将死缓改无期;再一条是山东高院第三次申请聂树斌案复查延期。
我不是法律专家,只是一介敬法公民。但我知道,无论是燕城监狱提请薄谷开来减刑建议书,秦城监狱提请刘志军减刑建议书;抑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件的公示、关于审理罪犯刘志军减刑案件的公示,似乎都无有一个法定程序卡壳延期过(至少未见公开消息)。其实,就案件自身复杂程度及引发关注程度而言,聂树斌案并不在薄、刘案之下。前者未闻有过一次延期,后者却第三次申请延期,尽管二者均符合相关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但无论如何我要说,聂树斌案的复查办理效率,没有像薄、刘减刑案一样的顺畅高效。
就案件复杂程度、重大影响和推进法治、维护人权的重大意义而言,薄、刘减刑案并不在聂树斌案之下。就既判罪名而言,聂、薄都涉罪大恶极的故意杀人罪。12月11日下午,山东省高院电话通知聂树斌的母亲和律师,称他们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度延长该案复查期限,正在等待最高院的回复。我知道,自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以来,该案复查期限已经两度延长。我理解聂树斌案,因案情极端复杂以及复查结果之重大影响,我也可以想象得出办案法官办理本案来自各方有形无形的重重阻力——如此牵涉人头是否落地、谁该人头落地的重大案件,有阻力纯属正常,没阻力反而不正常。但我所能做的,只是想对管辖法院说:办得快些、再快些,因为本案复查期限已然两度延长。
当然,我希望办理聂树斌案像薄、刘减刑案一样提高效率,说的是要把聂树斌案办成铁案前提下的提高效率。因为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因为只有把聂树斌案办成铁案,才能让真凶受到制裁,让可能的蒙冤者得到洗雪和补偿。因为只有把聂树斌案办成铁案,才能告慰长眠九泉之下多年的受害者。因为只有把聂树斌案办成铁案,才能让可能的枉法渎职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因为只有办成铁案,才能还中国法治以尊严。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