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处处以院士称呼只是再次重申常识

2015年12月09日 07:11   来源:京华时报   王聃

  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7日公布了2015年院士增选结果,131位新当选院士脱颖而出。中国工程院同时给新当选院士和新当选院士所在部门和单位分别致信。在给后者的信中,中国工程院写道,对院士的成就和贡献宣传要恰当,避免炒作。“院士”只是一个学术称号和荣誉,并不是一种职称和职务,不宜处处以“院士”称呼。不要举办当选庆祝活动,也不宜把过高的、不适当的物质待遇加到院士身上。

  在沸沸扬扬的院士当选报道中,我以为最值得放大与聚焦的,可能就是中国工程院的这封信。“不宜处处以‘院士’称呼。不要举办当选庆祝活动,也不宜把过高的、不适当的物质待遇加到院士身上”——中国工程院的致信,或许难以构成某种强制性的要求,但此种表达,显然再次还原了朴素的常识,即什么是院士?社会到底该如何对待院士?在“两院”院士增选的时刻,如此倡议最值得记取,其中逻辑最值得还原。

  何为院士?此前的公共讨论,已经厘清了一些基本常识。院士评选制度的本意,就是试图经过学术性“加冕”,并以研究成果和学术道德为评判,进而让当选者得到“崇高荣誉”式的肯定。它的评选对象指向学者,评选目的指向“总结式的褒扬”。换而言之,院士称号的授予,只是对特定学者过往学术成就的一次肯定与褒扬。如此意义之上,“院士”当然只应是一个学术称号和荣誉,并不是一种职称和职务,就像中国工程院在信中指出的,院士不是“万事通”,应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让他们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上。所以,处处以“院士”称之实在没有必要。

  而社会又该以怎样的姿态对待院士?既然院士评选不是名利场,发轫意图就是为了激赏“在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人,那么社会对院士头衔以及院士的当选,就理当持有更多的平静心态。学术和权力应当保持某种边界,这在此前已经强调过,一些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不应再去参与院士名额的竞争。对于新当选院士,其所在部门与单位也不应将当选视为某种政绩。既然如此,“不要举办当选庆祝活动”,就理当是种自觉。

  让院士制度卸去世俗的负担,还原学术的单纯,希望未来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一些。摘编自新华社12月8日电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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