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应少与利益挂钩

2015年12月18日 09:38   来源:人民日报   思 南

  院士称号附着的利益让一些科学家少了专心科研的心思、多了钻营当院士的念头。手段成了目的,不仅影响了科学家自身的成长,更损害了国家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荣获科学领域的最高荣誉诺贝尔科学奖之后,会有怎样的待遇?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除了可以拥有一个蓝色标识的停车位外,别无其他。校方的解释是:诺贝尔奖是荣誉,不需要用利益或特权来显示,提供专属停车位就是对荣誉致敬。

  相比之下,我国的科学家一旦当上院士,就风光得多了。国家层面对院士的物质待遇并无过多倾斜,但有些单位给新科院士奖房子、奖车子,薪水也比同级别的教授高出许多。当上院士后不仅“身价倍增”,在学术活动中也拥有了超出常人的话语权,除了自己更容易申请到科研项目,在项目评审、资源分配中也影响力大增。“国家最高学术称号”的名头加上各种诱人的实际利益,不仅使院士成为一些科学家心照不宣的“最高奋斗目标”,也让一些地方政府和高校院所把院士作为稀缺资源,千方百计“培养”院士、不惜重金招聘院士。

  难怪有识之士呼吁:如果不把实际利益和学术称号脱钩,院士评选中的乱象将难以根除,院士制度可能将难以实现其设计初衷。

  设立院士是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制度设计,其初衷是发现学术中的拔尖人才并给予院士这个最高学术称号,鼓励其再接再厉、做出更大的学术贡献——学术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而院士称号附着的利益让一些科学家少了专心科研的心思、多了钻营当院士的念头。手段成了目的,不仅影响了科学家自身的成长,更损害了国家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实际上,附着太多学术之外的东西,对院士自身来说也是负担。院士增选中若得到单位的“帮助”,当选后就不得不为单位吆喝、争取科技资源。极少数院士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做了一些有辱院士称号、有违学术道德乃至违反法律的事。

  把学术称号和实际利益脱钩,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许多发达国家的院士,只是一种纯粹的荣誉称号,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和行政特权。这些国家的科学家当选院士后,不但不发津贴、不涨工资,而且有些还要交“会员费”。比如,美国三大科学研究院的院士,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会费。这些国家的科学家当选院士、获得诺奖后,也没有学术上的特权,他们还得像以前一样,照常上课,照常做实验,照常和未得奖的青年学者一样申报课题,申请被拒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象征性的荣誉称号撇开了物质利益和学术特权,既保持了院士称号的纯洁性,也保障了健康的学术生态,给后学者指引了潜心科研的奋斗方向。比如,对诺贝尔奖得主只奖励一个专属车位的伯克利分校,至今已诞生了60多位诺奖得主。

  在古希腊,奥运会优胜者最神圣的荣誉是戴上橄榄枝编织的花冠——装点桂冠的不是闪耀的黄金,而是久远的芬芳。希望我国的院士称号,早日去掉利益的羁绊,成为那顶散发芬芳的桂冠!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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