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于1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餐饮业经营者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hhrkeita:有些餐馆的餐具越是“消毒”越脏,根本就没有监管,还要收餐具费。
@拉钩chen:餐具本来就应该消毒,为什么还要收消毒费?
@我勇敢的面对:真希望这一处罚办法能在全国推行。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