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液化气的普及使用越来越广泛,安全隐患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特别是对于那些经营性餐馆来说,公共安全必须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安徽芜湖市近日发生的餐馆石油液化气爆炸事故令人十分悲痛。在此次事故中,已经有17人遇难。这不能不说,又是一起特别重大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
据新京报10月11日报道,10日11时50分许,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截至目前事故造成17人死亡。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炸。记者在现场看到,发生事故的建筑为一栋砖混结构的6层楼房,经勘查爆炸部位位于一层厨房,整层不过三十余平方,已经夷为平地,遍地狼藉。
可见,石油液化气爆炸所产生的爆炸威力是非常大的;可见,餐饮经营场所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安全隐患不仅非常多,而且存在的隐患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可见,依法进行安全监管是多么重要;可见,在餐饮行业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远远大于那些工业生产加工企业。然而,在安全监管方面,餐饮行业的安全隐患却缺乏严格的依法监管。
《周易·系辞上》中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其意大家也都明白:安和危,存和亡,治和乱,都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他们既对立又统一,并可因一定的条件而相互转化。安、存、治中包含着危、亡、乱的因素。只要我们人人提高警惕,平安不忘危险,生存不忘败亡,太平不忘混乱,努力创造条件,就能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安而不危,存而不亡,治而不乱。应该说,全国各地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属于空白。因为,餐饮行业尚未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而是由消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兼管。所以,我们觉得这样的监管方式本身就是安全隐患。这是因为,消防部门依法执行的是依法对发生的各种火灾事故进行专业化扑灭,并负责从火灾和爆炸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地挽救人的生命。而且,消防部门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既是非常特殊的,又存在着巨大安全风险。如果我们把餐饮行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让消防部门承担,就会削弱他们的抢险救人精力;如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兼管餐饮行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工作,就会大大削弱他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专职监督职能。因此,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理应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只有进行依法科学监管,才能使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依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才能在专业化的监管中提升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才能使餐饮业主积极主动地担当安全预防责任和义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时指出:“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愉悦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就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来说,餐饮行业预防责任制工作的贯彻落实尤为重要。因为,目前为了大力倡导节约能源和减少燃煤对环境的污染影响,餐饮行业已经普遍使用了石油液化气作为烹饪燃料。而且石油液化气和煤气等燃料遇明火就会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以,在餐饮行业必须依法做好安全预防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于不依法履行安全预防工作的餐饮企业老板必须依法严厉问责。而且,别无选择,只有不折不扣地做好预防工作,才能避免因为心存侥幸而引发人为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然而,不管怎么说,对于安徽芜湖市餐馆发生的石油液化气爆炸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全面进行责任追究,必须将餐馆负责人绳之以法,绝不姑息迁就任何人。而且,通过此次爆炸事故,必须依法在全国各地加强对石油液化气和天然气与煤气等燃气罐实施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各种燃气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决不能让类似的爆炸事故再次发生,绝不能让17名遇难者白白失去他们的生命,必须让此次爆炸事故成为全国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经营者的警示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