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石中有“玉”的传言,近一个月来,泸州合江县南滩镇的河滩上热闹非凡。上千村民开挖河道昼夜寻宝,河滩被挖得千疮百孔。记者将村民赠与的两块“合江奇石”带到了四川省地质矿产局113地质队矿勘院鉴定。高级工程师杜光荣鉴定后表示:这就是一般的石英,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不仅如此,这所谓的“长江玉石”在泸州收藏圈资深人士看来不仅一文不值,更像是当年炒作的一次重演。(11月18日《华西都市报》)
四川泸州上千人昼夜挖“玉石”,上演起现实版的“疯狂的石头”。然而,专家一席话却让许多人一夜暴富的梦想破灭,原来这所谓的“合江奇石”只是普普通通的石英石,一文不值。其实,早在2008年前后,泸州当地就曾兴起过抢购“长江玉石”的热潮,等热潮退后,许多人高价买回来的石头,再也无人问津,“送人都不要”。尽管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当石中有“玉”的传言再次出现,依然有很多人怦然心动。而玉石的故事在人们口口相传中,不断被添油加醋,几千元的石头交易被传为“几万”,进一步引燃了村民们“寻宝”的热望。
无独有偶,近年来,从浙江青田“青田石”、浦江“玛瑙石”到湖北郧西“绿松石”,多地矿石遭到私挖乱采。每一起“疯狂的石头”的背后,几乎都是各种版本的挖石发财故事坊间疯传,引发公众的集体无意识行为。喧嚣过后,留下一地鸡毛,山河破碎。除了极少数人从中获利外,绝大部分人都是白忙活一场,甚至血本无归。
梦,最终都会醒,当越来越多的村民意识到辛辛苦苦挖出的石头并不值钱,这场疯狂的闹剧就会渐渐偃旗息鼓。不过,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不能坐视“疯狂的石头”自生自灭。公众的采石行为不仅仅是愿赌服输的个体行为,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河道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显然,像泸州这种上千人昼夜挖“玉石”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环境安全,必须及时叫停。此外,盲目无序的采石行为,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去年1月8日,浙江浦江一位村民就因为挖石被埋致死。
“疯狂的石头”的危害不容小觑,却并未引起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足够重视。在浙江浦江,相关部门仅仅下发了一份《关于严厉制止和查处非法采石行为的通告》,采挖之风并未终止。在四川泸州,南滩镇的村民挖石近一个月,当地党委政府却表现得后知后觉,反应迟缓。甚至当面对记者采访,有关负责人还在强调“从我们前期了解来看,主要是村民自发挖石,还没有采用大型机械。”
现实版“疯狂的石头”,对于公众和国家可谓“双输”,不能再任由其继续下去。各地应切实重视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堵疏结合。一方面,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力量巡逻,对非法采石行为严厉打击,依法严惩;同时,加强规范引导,对于确有价值的资源,探索矿山开采机制,让所在矿区的村民参与利益分配;对于纯属谣言的,做好劝导解释,戳穿不良商家幕后炒作的真相,让广大群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