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不退赃,少了为民从警的责任担当

2015年11月19日 07:23   来源:红网   冷雪峰

  12年前,潍坊寿光发生一起诈骗案,受害人近200人,案件告破后现金被追缴。但是,受害人表示,当年追缴现金,警方至今没有返还。寿光市公安局给出的最终答复就是,让受害者去起诉要钱。(11月18日《京华时报》)

  当时的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着追回赃款723万多元;而且,9年间虽然换了四任局长,但寿光公安局一点也不耍赖,每次都非常不含糊地表确表示:追回来的这个钱就在我们这,现在关键是我们不知道怎么分。如此,不由得不一声叹息,现在最好的解释大概只能有一个:反正钱不是我的,管你群众怎么急反正公安我不急。

  诈骗案发生在2003年,2005年10月20日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但诈骗犯孙某等不服要求上诉,2006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终审裁定,诈骗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众多受害人也终于看到了拿回自己钱的希望。但是,寿光公安局没有能够换位思考,站在受害人角度体味血汗钱被骗的煎熬,居然以没有分配方案为由,9年间不退还追回的赃款,让人没理由不怀疑他们到底是在以怎样的实际行动,诠释“为民从警,责任在心”庄严承诺。

  追回723万多赃款,9年间不退给众多受害人,几任局长的理由惊人的一致——关键是不知道怎么分。这在从前,倒也罢了。没想到,寿光警方现在给出的最后新答复仍然是老腔调:钱仍旧在我们寿光公安局,至于如何给你们,法院那边没有方案,我们这边也没有方案,现在拿不出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这话就让人们很失望,觉得警方显然有不作为的搪塞之嫌。真有必要好好问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寿光警方是如何深入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目标,下决心、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的。

  其实,说钱9年间没有离开寿光警方一点不假,说迟迟不退赃是由于没有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就显然不是真话。真没有方案吗?早在2009年,寿光警方就曾发布公告,称为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在公告结束后,根据依法追缴的财物情况,按比例发放案款。若不是宣称自己也是泥腿子出身的时任局长调走了,或许早就没有了今天的新闻。

  如今,“正在汇报上级”又成为寿光公安局踢出的皮球,就更令人匪夷所思。赃款被法院退到公安机关,本应当迅速返还给受害人。但是,寿光公安局认为法院出了问题,责怪在如何返还赃款上,“法院你为啥当时不判出来”;甚至有在任副局长提出两个办法:再审案件或民事起诉犯罪嫌疑人。如此,我终于找到9年间不退723万多赃款的内在原因:至关重要的就是到目前为止,寿光警方还没有端正执法思想,还没有把执法为民根植于广大民警头脑之中,贯穿于公安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真有了做人民群众忠诚卫士的信念,723万多赃款如何分配当然就不会再是道难题。9年间200多人走马灯似的登门要求分配赃款,寿光警方居然始终沉得住气,那份不一般的耐力和定力,真得好好佩服佩服。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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