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我国将坚持开放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区域经济合作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渠道。作为亚太地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机制,亚太经合组织(APEC)可以作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平台之一,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
我国于1991年加入APEC,作为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APEC为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积极融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进程打开了一扇大门。通过参与APEC合作,我国与亚太地区众多经济体建立了更为密切的经贸关系,并不断扩大市场开放,为此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构建多元化的国际经济合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APEC也为我国推动建立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新秩序、积极开展多边和双边外交提供了有效渠道。
另一方面,作为APEC最大的发展中成员,我国为推进APEC合作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具体而言,我国为促进以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等原则构成的“APEC方式”的确立、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轮子一起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使APEC成员的利益诉求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同时,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为亚太经济的繁荣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为广大APEC成员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和广阔的市场。
目前,APEC成员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3,GDP总量和贸易总额在世界上所占的比重也都超过了50%。近年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同时,各成员经济政策的协调从关税、非关税等“边界上”措施向“边界内”的规制领域延伸,经贸规则制定的主导权之争成为各成员关注的焦点。因此,APEC框架下的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仅关系到本地区经济的增长和繁荣,而且对世界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势和格局也将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APEC合作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实施平台。
近年来,我国在APEC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意愿和能力显著提升,这在2014年北京APEC会议上得到了集中体现。此次会议以“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为主题,达成了包括《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成果,不仅为APEC合作规划了新的目标和路径,同时也充分展现了我国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责任感和雄心,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APEC重点推进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全方位互联互通等合作领域与“一带一路”倡议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下的合作具有比较强的一致性或交叉性,可以实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效果。因此,随着中国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APEC的功能也将得到更加充分的挖掘和发挥。
(作者为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