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法治中国建设涵盖各个领域,具体到学校,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近年来,我国学校依法治校驶入“快车道”,各级各类学校在依法进行章程建设、调整办学结构、健全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新形势下,学校管理者应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从三个维度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首要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是在党的领导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学校治理更加有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就高校而言,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行使决策权,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对重大决议的执行行使监督权;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师生员工头脑;抓好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动权。
遵循教育规律。依法治校是在法治框架内,用制度化手段确保办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按照教育规律办事,一方面要求制度与法律建设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另一方面要求严格按照体现教育规律的制度与法律办学。依法治校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学校办学规律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律。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制度与法律手段,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受教育权,使其接受符合身心发展需求、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教育,实现育人目标;对教师的合法权益与专业发展权利给予有力法律保障,加大教师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提升教师职业素质,确保教师社会经济地位不断改善;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以制度与法律手段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使优质教育资源覆盖更多人群,确保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营造法治氛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学校作为优秀文化传承创新的主渠道、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的主阵地,在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精神弘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各级各类学校不仅要关注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注意师生法治观念的养成,将法治意识培养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校树立法律至上、尊重规则、依法依章程办事的理念,始终把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用良好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指导各项办学活动,以此维护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宋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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