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占车位”中的车位与人味

2015年11月18日 06:50   来源:红网   猫之鱼

  11月17日《重庆商报》报道了两位老人“活人占车位”的新闻:周六上午在鸳鸯(地名),一位大爷一位大妈就站在停车位两端,给儿子占停车位,一站就是20多分钟,硬生生把一位要停车的妹儿骂哭后气走了。

  这虽然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却仍然特别让人揪心。生活中,往往都是这样的小事,最后酿成大灾祸:宣传员派发传单是不是小事?结果与城管发生争吵,发展到警方拔枪相向,才得以平息;餐馆里让服务员加汤是不是小事?结果汤被浇到了头上;夫妻去试衣间也是小事,结果被店员暴打,据说牙齿都揍掉了,也不知道镶得是啥烤瓷的。

  所以我觉得特别揪心,是有根据的。还好这两位老人没遇到暴脾气的,路怒症者,只是骂走了一个小妹,实在是谢天谢地。

  这事在社交媒体上也很被人关注,先说车位,有人觉得公共车位“先占先得”所以老人站那里给儿子抢车位,也是正常。

  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老人占车位,也是付出了人力成本,而且确实也是先占得了,等儿子车来停在那里没啥错啊!其实,临时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是不可以预约的。这不是说,您可以提前三天,画个圈圈,写个占字,这地您就有了使用权。公共临时车位,应该考虑使用的效率,本质上是为人(车主)服务,而形式上是认车不认人的。这与购物购票不同,人不具有车的替代性。没有人值守的临时停车位,应该是先到先停。

  咱们这里说的“人味”,是人在公共生活中,应该具有人的品质。假如人人都具有公德心,都特别尊重别人权利,都怀抱一些起码的善意,尤其在开放的公共领域,能处理好个人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一句话人人都遵章守纪,维护而不是破坏文明的成果,那这就是一个令人特别舒心与幸福的环境。这也是一个文明的地方,人人应该具有的那点属于现代社会的人情味。

  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就生活在一个特别逼仄的环境之下,自私自利,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乐,则大家就没有好好对话的理性空间,也失去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共情怀。

  所以,您看,开车的路怒了,行走的不高兴了,吃饭的被热汤浇头了,服务员下跪了,公职人员骂人了,张艺谋不举报吸毒的演员了,张欣怡去韩国隆胸了……您看,媒体报道的,很多公共事件,都是由很小的事儿引发的。这些小事多了,便让人容易产生对常识与价值的怀疑。

  我们现在处于一个没有和解,没有宽容,没有利他精神的环境中,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缺乏常识,而是常识的矛盾(占对别人有损,不占对自己无利);不是价值的虚无,而是价值观念与社会现实的断裂(我不占,别人还占)。所以表面看,虽然只是一个“活人车位”的小问题,却折射出现代国人生活的困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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