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人民日报》借一封群众来信,发出了“何时办事不求人”的深刻追问。当规则在行使时,呈现出远者紧亲者松的选择性执行,当每个人在社会中扮演着被拒者、求人者、被求者、疏通关系者的多重角色时,求人办事似乎是社会的常态。
对于为何出现办事求人的现象,《人民日报》给出的分析是,在于权力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为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就可以在陌生人面前,在没有关系者面前摆谱,这就是之前所谓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病。也正是因为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在更大的权力面前,或者在有关系者面前,就会表现出难得一见的温情脉脉的一面——不仅有主动服务的热情,而且连规矩和制度都抛之脑后、弃之不顾。
这个分析显然是恰当的,当权力有着缺少制约的自由裁量权时,权力就可能在不同对象面前表现出截然不同的面孔。而决定权力是否变脸的关键,就是权力的收益和预期是什么。那些习惯变脸的权力,自然熟谙如何寻租、如何交换的规则与秘籍。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原因应该被看到:一个是权力对资源分配的过度干预;一个是权利的自我救济能力较弱。自由裁量权之所以能够成为寻租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与权力对资源分配的过度干预有关。其实,很多资源是无须权力直接管理和分配的,权力只要做好监管者和守夜人的角色即可。毕竟,权力管理有其行政思维,而资源分配可能需要行业性和专业性标准。如果权力不能主动简政放权,不愿做一个中立的裁判员,非得混合多重身份、赤膊下场,那么自由裁量权必然过大,寻租空间自然存在。所以,要想限制权力的自由裁量权,一方面需要完善制度、严格规则,让权力有其清单和边界;另一方面,权力也应有主动放权的意识,把那些不需要直接过问的领域,交给相关的机构和组织去经营、管理。
同时,权利自我救济的能力也应该提高。权力之所以敢给没有关系者脸色,之所以敢做出很多违反常识让人瞠目结舌的规定,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是有限的,权利缺少足够的自我救济能力。这就需要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可以跟上,前者是内部的常态监督,后者是外部的弹性监督,两者形成合力才能赋予公众自我救济的勇气。
办事不求人,这是权利实现过程中最基本的要求——既然是正当权利,为何要求人呢?遗憾的是,这个最基本的要求,在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干预资源分配过多,权利自我救济能力较弱的背景下,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个过高的期待和遥远的目标。这是一种反常,也是一种尴尬。一方面规范权力运行,一方面确保权利的实现,双管齐下,办事不求人才可能成为一个现实。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