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车悖论”,车速是关键

2015年10月29日 06:49   来源:红网   吴点墨

  在民警出警途中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说明中,鼓楼警方称,该局汉中门派出所接辖区华阳佳园群众报警,值班民警孙某某驾驶警车迅速出警。出警过程中,在行驶至凤凰西街,因路面行人突然横穿马路,警车紧急避让,发生与停在路边的数辆车辆碰擦现场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0月28日澎湃新闻网)

  近日,南京民警亲身体验了一把电车悖论。一边是1个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一边是可能引发的连环撞车案,该顾哪一头?当然,事实上民警已经做出了避让行人的选择,而且已发生8车连撞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大难终于得以化小。但这就能说民警无罪或是有功吗?

  显然不能。平心而论,8车连撞未造成人员伤亡,这纯属侥幸。若不是机缘巧合,没准会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当然,我并不是说民警躲人撞车不对。事实上,该民警的下意识动作,还是值得肯定的。毕竟,在紧急情况下,眼睁睁地撞人倒不如奋力搏上一搏。但一个更为关键且未被官方提及的问题是——该民警是否涉嫌危险驾驶?

  事故发生后,民警即被送往医院验血。尽管官方结论尚未给出,但不涉及酒驾醉驾想必是肯定的。民警正在派出所当值,这等同于上班。上班时间不许饮酒,这是最浅显的道理。可除了饮酒之外,还有一个更直接,也更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驾驶行为——超速。

  开过汽车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市区限速40码,假如该民警的车速控制在规定车速之内,即便是突遇行人,也不易发生车辆失控,即便是意外失控,也断然不致于连撞8车。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得通,那就是该警车超速。由于瞬时速度太快,且突然转向,才使得警车如“脱缰野马”般“杀将去也”。

  倘真如此,南京警车8车连撞案就不仅仅是一宗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同时也是一起警员执法犯法案件、干部作风案件。而这种“案中案”显然比表面上的交通肇事案危害性更高一筹。若不能将“案中案”查清,隐患就会长期存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只能托付给时灵时不灵的“幸运”。

  在摄像头林立的当下,对于公安部门而言,调查一辆汽车是否超速应该不难,真心希望官方能及时给出答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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